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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资讯合集72

物流资讯合集72 BYT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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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反制升级!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反制升级!

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同时,商务部公布《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办法》共十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

《办法》对于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抵中国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信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第四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五条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一年内挂靠中国港口超过5个航次的船舶,前5个航次需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凭前5个航次的缴费信息后续航次不再收取费用。

第六条 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如实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的建造国、悬挂国旗、所有人、经营人、租赁情况、本航次拟挂靠港口等信息,并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第七条 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预抵港船舶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瞒报、漏报第六条所列船舶信息的,应当责成船方或其代理人补报信息。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船方或其代理人逃避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对于已经驶离中国港口的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应当补齐欠缴的费用。

第九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

10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为反制美国对中国采取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现公布《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

美国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开展301调查并采取措施,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韩华海洋株式会社在美相关子公司协助、支持美国政府相关调查活动,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中方决定将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Hanwha Shipping LLC、Hanwha Philly Shipyard Inc.、Hanwha Ocean USA International LLC、Hanwha Shipping Holdings LLC和HS USA Holdings Corp.列入反制清单,并采取以下反制措施: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中方敦促美方及相关企业尊重事实和多边经贸规则,遵守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尽早纠正有关错误做法,停止损害中方利益。





告急!全国大罢工!物流延误预警!
近期,一波罢工浪潮正在扰乱了安特卫普和泽布吕赫鹿特丹等欧洲主要港口的运营,使欧洲的货运陷入瘫痪码头工人、引航员和地勤人员等都因工资和养老金纠纷而罢工,这可能会对欧洲供应链产生进一步影响。

最新消息,10月14日,比利时全国将举行48小时罢工,预计公共交通和港口、机场运营等将受到严重干扰。

此次罢工行动由当地多个工会组织,工会正在抗议联邦政府提出的改革方案。此外,10月5日开始的港口引航员罢工仍在继续,这将导致安特卫普、泽布吕赫港口进一步中断。


根据安特卫普-布鲁日港官网10月14日信息更新显示,由于罢工行动,在安特卫普,海运和内河船只的海上交通一直暂停到10月15日07:30。安特卫普港的拖航服务以50%的运力运行。

大量船只在进出港交通方面受到延误。在拥堵方面,目前安特卫普港有83艘入境船只和49艘出境船只登记。目前泽布吕赫港的海上交通是可以进行的,然而领港服务仍未运作,已暂停至10月15日9时30分。在拥堵方面,目前有7艘入境船只和4艘出境船只登记。


预计罢工行动将严重干扰安特卫普和泽布吕赫的航运,并严重延误未来几天的船只抵港和离港。

此外,鹿特丹港的最新消息宣布,由捆扎公司进行的罢工已暂时停止,从当地时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7点开始生效。


暂停罢工的决定是由本周末发布的法院命令发起的。但是如果到10月17日星期五谈判没有进展,工人们将被允许在下周末再次罢工。

在此提醒,有涉及出货这些港口业务的货主货代们,后续需注意港口延误影响等!转发周知~



扬州-苏州-莫斯科”中欧班列,成功试运行

10月10日,扬州市班列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市班列公司)迎来历史性突破。


一列驶向莫斯科的“扬州-苏州-莫斯科”中欧班列,与一列发往上海芦潮港的海铁联运班列,于同日完成整列发运,这是该公司首次实现单日双班列整列发运。


此举也标志着扬州市班列公司在打造“海铁联运+国际班列”综合服务平台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

据介绍,本批次试运行的“扬州-苏州-莫斯科”中欧班列,装载41车扬州海信冰箱,货值约55万欧元,全程运输时效10-15天,较海运节省约40%,相比以往公路转运至江苏省外发运的模式,为企业节省了约10%的物流成本,以实际行动为本地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了国际市场竞争力。


此次双班列的成功开行,是扬州市班列公司深度融入江苏省班列运营体系、服务江苏省构建双向开放枢纽的重要成果。依托江都枢纽的区位优势,通过苏州班列平台,无缝衔接中欧班列主干线,打造了扬州至欧洲的稳定高效物流新通道。

同时,海铁联运班列的开行,进一步强化了扬州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连接,形成了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新格局。


扬州市班列公司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拓展国际物流服务网络,逐步增加中亚、欧洲方向线路,并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冷链物流等新业态。未来,将持续深化与各兄弟平台的协同合作,为扬州及长三角区域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国际化、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全力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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