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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资讯合集63

物流资讯合集63 BYT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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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单出口彻底终结!国家为杜绝“买单出口”,虚假出口,放大招了!
买单出口彻底终结!
国家为杜绝“买单出口”,虚假出口,放大招了!

2025 年 7 月 7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该条款明确,以代理(含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预缴申报时要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若企业未准确报送,将作为自营方式,由其承担相应出口金额应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际委托出口方指货物实际生产销售单位。


这表明,通过“买单出口”的主体,报关代理企业或实际委托出口方都需承担企业所得税申报责任,此为国税总局针对“买单出口”乱象制定的约束条款。


该新规基本彻底堵上了“买单出口”的漏洞,有终结“买单出口”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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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企业必须填写并申报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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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买单出口”违规操作,合规刻不容缓


自2025年10月1日起(第三季度开始),出口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将采用新纳税申报方法及流程。

新规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营业收入栏新增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和出口代理费收入三栏明细,对出口收入细化管理,明确代理出口业务收入确认依据。

此举能更好利用海关大数据比对数据,17号公告前,内外销共存企业的老季度报表无法有效监控,内外销收入混填在“营业收入”栏,税局难以比对确认出口收入准确性,新申报方法可堵住漏做或少做收入行为。

17号公告出台提醒出口企业,国家对出口企业监控加强,

要求企业做到政策、操作、申报合规。货物出口(含跨境电商、快件出口)后须及时准确申报收入,代理出口由真实货主确认收入,“买单业务”也需真实货主确认。


若税务机关发现代理方不知或不愿提供真实货主,代理方将成为补税主体,坚决打击虚假出口、买单出口、低报货值、不按时确认收入等行为。


税局将以下几类出口收入比对异常的企业列为高风险:

  • 买单出口企业;

  • 承接“买单业务”的代理出口企业,涵盖供应链、外综服、外贸、物流公司等;

  • 存在供货商不按时开票、报关单延迟确认收入、不能当月出口当月申报(按会计或收汇时间确认收入)、有特殊报关贸易方式(如货样广告品等业务)、不按FOB价确认出口收入情况的出口企业。

17号公告出台后,出口企业违规操作空间缩小、容错率降低。企业相关部门需重视新文件带来的业务变化,改变主观认知,认识到以往擦边球操作行不通。建议出口企业建立风险意识,杜绝“买单出口”、虚假出口等违规行为,规范自身运营,实现贸易与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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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出口影响


切断避税路径:传统“买单出口”模式中,货主通过借用他人出口资质报关,导致纳税主体游离于监管之外。新规通过强制披露实际货主信息,使税务机关可精准追踪至源头生产方,彻底切断这种双重脱节链条,让“买单出口”无法再通过这种方式避税。


 增加违规成本:若代理方未准确填报,税务机关将直接认定该出口业务为其自营业务,由代理方全额承担企业所得税。对于“买单出口”的卖家来说,要么会被认定为没有出口报关,视同内销补增值税;要么就补企业所得税。


如果被报关行用的抬头公司给申报了数据,卖家也会被认定为没有用自己抬头的出口报关,大概率要视同内销补增值税以及补企业所得税,违规成本大幅增加。

在外贸领域,买单出口并不少见。它指企业为规避限制或简化流程,向有合法出口权的企业购买完整出口报关资料,以此向海关申报。这种现象在小商品等低价值、低税率产品出口中尤为普遍因为这类产品出口退税额度低甚至无退税,企业通过买单出口可绕过正规流程,减少人力、物力投入,降低运营成本。


然而,买单出口危害巨大相关企业常伪造或购买通关单证,隐瞒出口销售收入,致使国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税款流失,情节严重会构成逃税罪。


而且,与小商品不同,钢材等大宗产品一旦涉及买单出口,潜在损失和风险会呈几何倍数增长。大宗产品金额巨大,买单出口会扰乱其价格,影响市场正常供需平衡,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外贸行业的健康发展。



Matson因锂离子电池存在危险而暂停运输电动汽车

当地时间上周四,美森轮船宣布将暂停运输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原因是锂离子电池被归类为危险品,此举令客户感到意外,美森轮船即日起生效。据悉,美森轮船在美国本土、夏威夷、关岛和阿拉斯加之间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运输汽车。

美森轮船在致客户的一封信中写道:“由于人们对大型锂离子电池驱动车辆运输安全性的担忧日益加剧,美森公司暂停接受二手或全新电动汽车(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其船舶上运输。自即日起,我们已停止接受所有航线的此类货物的新预订。

夏威夷电动汽车协会报告称,目前该州注册的电动汽车数量超过3.7万辆。关岛的具体数字尚未公布,但接受当地媒体采访的经销商表示,他们对美森轮船这一决定感到遗憾,并强调电动汽车非常适合在岛上驾驶。

美森轮船此前曾报告称,该公司已开发出一种协作团队方法来应对锂电池运输的复杂性。该公司成立了电动汽车安全运输工作组,并表示正在参与电动汽车和锂电池相关的外部工作组。

美森轮船表示,岸上锂电池处理程序包含审查流程和废旧电池装运清单;而船舶方面,该公司制定了如何扑灭和预防锂电池火灾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正确装载;使用热成像摄像机等新工具监测温度峰值;以及部署维京灭火系统(Viking HydroPen)。维京灭火系统是一种消防工具,可取代传统的细水雾喷枪,用于钻入集装箱灭火。

在给客户的信中,美森轮船写道:“美森继续支持业界努力制定全面的标准和程序,以解决海上锂离子电池带来的火灾风险,并计划在能够实施符合我们要求的适当安全解决方案时恢复对这些电池的验收。”

报道称,最近阿留申群岛附近 Morning Midas汽车船发生火灾,导致该船沉没,船上载有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这是继 2023 年弗里曼特尔高速公路号(Fremantle Highway) 火灾和 2022 年 “费利西蒂艾斯号”(Felicity Ace) 沉没之后,至少第三起与电动汽车火灾相关的重大事故。业内人士一直致力于制定电动汽车和锂离子电池运输的新标准,但就美森公司而言,由于其运输的是装在箱体中的汽车,因此存在集装箱火灾的额外风险,与汽车运输船相比,监控车辆的能力有限,因为汽车运输船将车辆装载在类似车库的大型空间中。



8月1日起对这些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7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5〕第150号公告,暨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在公告中称: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废止。

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的具体商品范围如下: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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