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上交易违规行为处理
1、订单达成后不发货。
订单生效后,卖方拒绝履行发货义务或在合同约定发货期满后截至阿里巴巴国际站受理纠纷时仍未发货:
a) 纠纷协商阶段如卖方与买方协商解决纠纷,阿里巴巴国际站未介入调处的,每次扣1分;
b)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违反发货义务,且卖方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2分;
c)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违反发货义务,且卖方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4分。
在此基础上,平台按月度统计商家原因导致买家退款的违规订单数量,当该违规订单数量达到相应处罚阈值之后,将于次月对店铺或者订单商品进行处罚:
a)处罚方式主要包含流量降权,RTS商品标签下标,限制新发商品权限等处罚措施。其中违规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扣分、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清退RTS市场、关闭账号等平台处罚措施。造成平台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b)对于因商家原因导致成交不卖的买家起草的RTS商品信用保障订单(Buy now订单),平台已冻结的交易手续费不再退还商家;
c)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买家变更或选择与实际纠纷情况不符的纠纷退款原因。如平台收到买家类似投诉或举报,将对违规商家视违规严重程度处以包括不限于限流、临时关闭账号、永久关闭账号等处罚。
2、 延迟发货。
阿里巴巴国际站受理纠纷时卖方已发货,但卖方未在交易合同或双方约定期限发货:
a)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违反发货义务,且卖方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1分;
b)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违反发货义务,且卖方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3分。
3、 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
卖方实际交付货物状况不符合交易合同约定(包括货物材质/成分含量/类别/安全标准等与约定不符、货物主要功能缺失或无法使用、质量掉档、短装等):
a)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违反交易合同约定,且卖方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1分;
b)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违反交易合同约定,且卖方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3分。
4、违背承诺。
卖方违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承诺的,每次扣3分:
a) 卖方未按照承诺给予买方折扣、赠品、服务等交易标的之外的权益;
b) 卖方未按照承诺向买方提供退换货、配件、维修、质保等售后服务;
c) 卖方未按照营销规则或服务协议约定履行服务承诺;
d) 卖方违背其他承诺(除非另有规定)。
如卖方按照双方约定或阿里巴巴国际站其他规则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则不予扣分。
5、不履行和解约定或者阿里巴巴国际站纠纷调处决定。
卖方拒绝履行或未履行双方一致协商和解的约定,或阿里巴巴国际站作出的纠纷调处决定的,包括但不限于退款、换货、补货、重新发货、维修、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每次扣3分。
注释:不管卖方是主动履行退款义务(即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卖方账户余额充足自动抵扣)或被动履约退款义务(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但卖方账户余额不足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代卖家赔付而且阿里巴巴国际站代替卖方赔付后15天内从卖方账号扣取相关款项),均被视为卖方完成履行退款义务。
6、销售假冒商品。
卖方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商品,且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承担责任的,将按照《阿里巴巴国际站知识产权规则》相关规则进行处罚。
7、恶意串通。
买卖双方串通利用阿里巴巴国际站从事法律或阿里巴巴国际站其他规则禁止行为,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卖方每次扣12分。 买方存在上述行为的,阿里巴巴国际站将就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判定,处罚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账号的处理。
8、提供虚假凭证或履约凭证不完整。
买卖双方在纠纷协商或纠纷调处过程提供伪造、虚假、变造的证据或冒用他人凭证的,卖方每次扣12分。买方存在上述行为的,阿里巴巴国际站将就事件严重程度做出判定,处罚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账号的处理。
如果卖方出现以上违规行为被阿里巴巴平台认定为情节严重,危及平台健康运营的,阿里巴巴有权直接采取包括关闭卖方账户等措施。
如果卖方在交易中,无法按照平台要求提供相应完整有效发货凭证,或者不符合平台履约要求的,卖方每次扣 1分。
二、线下交易欺诈行为处理
1、卖方存在收款不发货、严重短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欺诈行为:
a)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欺诈行为成立,且卖方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6分;
b) 如阿里巴巴国际站判定卖方欺诈行为成立,且卖方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每次扣48分。
2、买方存在收货不付款等欺诈行为的,阿里巴巴国际站将就事件严重程度做出判定,处罚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账号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