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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基础:适合已经在美国销售的产品。申请时要提交使用证据,比如带商标的产品照片、销售链接。审查速度相对快,后续不用额外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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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使用基础:适合还没进入美国市场、但有真实意图的卖家。申请时不用交证据,但获批后收到核准通知,必须在 6 个月内提交使用声明和证据,否则申请作废。可以申请延期,最多总共 3 年。每一次延期都需要缴费,从第二次延期开始还要说明你为使用商标做了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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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在 USPTO 官网免费搜索,排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重点查近似发音、含义、外观,以及未注册但已经使用的驰名商标。 -
确定类别。美国采用尼斯分类,一共 45 类,费用按类收取。 -
提交申请。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美国执业律师代理,这是强制要求。基础官费按类别计算,如果描述不规范或信息不全,会产生额外费用。 -
审查与公告。审查员审查后,如果发现问题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常见的有描述性驳回、混淆性近似驳回、使用证据不足。答复期限通常是 6 个月,且不可延期。通过后进入 30 天公告期。 -
注册与维护。顺利的话,从申请到注册大约 8 到 12 个月。注册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第 5 到 6 年需要提交使用声明,第 9 到 10 年需要续展,之后每 10 年一次。漏交就可能导致商标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