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贸易金融联盟
2026-09-11
13
导读:据新华社9月10日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新华社 9 月 10 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依法治理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作出全面部署。《通知》旨在通过健全支付规则、强化监管执法、规范非现金工具及优化融资支持等举措,畅通经济循环,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一、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

(一)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
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将及时支付要求嵌入行业管理,制定完善结算支付规定,明确账期起算、支付方式、验收标准及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引导大型企业将对中小企业的最长付款期限限制在 60 日内。对于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均须采用现金支付,不得以商业汇票或电子凭证替代。

(二)推动龙头企业践行"60 日付现承诺”
发布行业及时支付倡议,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头承诺:自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同时,督促企业规范会计准则应用,纠正不签合同、不开发票等行为,并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

二、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

(三)开展约谈整治
建立大型企业账款监测机制,重点关注应付账款规模大且现金流充裕的企业。对故意拉长账期的企业,由多部门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拒不改正者将实施联合惩治,严重失信企业将在“信用中国”公示并受惩戒。

(四)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指引,严厉查处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模糊账期、拖延验收或使用票据变相延长付款期限等行为。查实后将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五)完善账款信息披露
细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披露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及票据开立情况。引导账期长、非现金支付占比高的企业压减账期、提高现金支付比例。

(六)发挥央企国企表率作用
中央企业须在合同中明确付款关键要素,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现金支付比例。将及时支付要求纳入央企合规管理体系,利用司库系统实施穿透式监管,对违约拖欠行为严肃追责。

三、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

(七)规范电子凭证业务
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 6 个月。禁止服务平台新开立超 6 个月期限的电子凭证,金融机构不得为此类凭证提供融资。严禁大型企业强制中小企业向其关联保理公司融资。

(八)从严监管服务平台
电子凭证服务平台须落实备案管理及数据全量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要求,接受跨机构、全口径监测。对存在付款逾期的大型企业,由交易所和平台分别披露,并停止为其提供新开立电子凭证服务。

四、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

(九)畅通资金传导链条
政府采购项目全额采用现金支付,并将及时支付纳入监管。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应优先现金支付,并推动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支付同等比例现金。加快存量项目竣工决算与工程款支付,带动农民工工资发放。对投诉突出的地区和行业进行重点督办。

(十)加大配套融资支持
对压减应付账款成效显著的大型企业,在贷款和发债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及时向上下游支付现金。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用于融资增信。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压实责任,坚持引导纠正与执法追责并举。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将强化统筹协调与跟踪评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贸易金融联盟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14259
粉丝 0
贸易金融联盟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294.7k
粉丝0
内容14.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