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在人工智能与版权领域的政策走向,将直接决定该国未来数据中心算力需求的规模。数据中心作为 AI 模型训练与部署的物理基础设施,其商业可行性不仅取决于能源、土地和网络条件,更受制于规范内容流动的版权制度。
7 月 15 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发布全球首个统一的国家人工智能监管框架,设立国家人工智能办公室并出台强制性 AI 标准。政府明确表态将为艺术家与媒体提供最高级别保护,排除了在 1968 年《版权法》中引入文本和数据挖掘(TDM)豁免条款的可能性。
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强调,AI 产业发展必须尊重创作者权利。任何公司在未获权利人明确同意且无法控制作品价值的前提下,不得使用澳大利亚的书籍、音乐、艺术作品或新闻报道训练 AI 模型。
版权对人工智能的关键影响
大语言模型依赖海量人类创作内容进行训练,数据质量直接决定输出品质。由于 AI 训练的实际发生地决定了适用的版权制度,这将显著影响澳大利亚数据中心相对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竞争力。
在澳大利亚,采集受版权保护作品用于模型训练涉及复制与改编行为。若无法定例外或许可授权,即构成侵权。不同于美国的“合理使用”制度,澳大利亚的“公平交易”抗辩范围狭窄,仅限研究、评论、戏仿及新闻报道等特定目的,难以支撑大规模商业 AI 训练。
同时,澳洲也未效仿欧盟或英国曾提议的文本数据挖掘例外规则。这种既无通用抗辩也无专门例外的现状,使得开发者在未经同意下获取受版权内容面临巨大的法律不确定性。政府认为,吸引 AI 基础设施投资与保障权利人获酬之间虽存矛盾,但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兼容。
三类潜在许可模式评估
鉴于 TDM 例外方案已被排除,政府正基于“版权与人工智能参考小组(CAIRG)”的成果,探索付费集体许可与自愿许可框架,并设置“选择加入”或“选择退出”机制。目前主要评估以下三种模式:
法定许可
该模式依据《版权法》设立强制许可,权利人无法选择退出,报酬由版权审裁处裁定。虽然能为 AI 使用者提供成本确定性,但与政府强调的“权利人自主掌控”立场相悖。
集体管理组织许可
由 APRA、AMCOS 等机构代表会员发放许可,可配套退出机制。若采用延伸集体许可模式则需修订立法。此模式可能给数据中心运营商带来一定的成本波动。
自愿直接许可
即版权所有者与 AI 企业双边谈判。尽管 Nine 与微软、OpenAI 与澳洲新闻集团已达成类似协议,但该模式在确权方面挑战较大,且谈判周期长,可能给 AI 训练带来最大的成本不确定性。
全球视野与未来展望
澳大利亚的最终许可制度将是其能否成为大规模 AI 算力投资优选地的关键因素。政府正在审议各方反馈,AI 标准框架细节预计于 8 月提交国家内阁,相关法案计划于 2027 年初呈交议会。
国际环境亦在演变:英国知识产权局已启动咨询,并决定不扩展 TDM 例外至 AI 训练;欧盟则正对《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进行审查,探讨许可费方案及数据中心平行监管框架。
下一阶段,澳大利亚政策重点是将“同意与付费”承诺转化为可行的许可框架。该框架的设计形态,将直接塑造未来市场对澳大利亚数据中心容量的需求。
(编译自 www.pinsentmasons.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