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名单企业在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及河北省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可获得通关、税收、外汇及金融等多维度的便利化服务。具体政策落地以企业满足法定条件及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一)通关便利措施
1. 简化通关流程
- 9610 监管:支持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推行“先查验后装运”作业模式。
- 9710/9810 模式:优先办理查验和通关手续。
- 1210 模式: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场所一线出境的,优先办理入区核销及出区离境手续。
2. 退运绿色通道
对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需退运的货物,按规定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3. 属地查检便利
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推行远程属地查检或预约上门查检服务。
(二)税收便利措施
白名单企业在享受国家及省级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还可获得以下专项服务:
1. 政策试点与辅导优先
在"9610 无票免税”及核定征收等政策试点中,优先推荐白名单企业作为首批适用主体。
2. 9610 零售出口税收优惠
针对以 9610 方式出口且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适用综试区“无票免税”及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 免税申报:在沧州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登记相关信息,并通过沧州或黄骅港海关申报的无票货物,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 申报操作: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企业,可在纳税申报期内直接办理免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填列附表一第 18 栏,小规模纳税人填列第 13 栏)。
- 所得税核定:仅从事 9610 出口且无内外销兼营业务的企业,可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 4% 执行;兼营企业仍按查账征收执行。
- 动态调整:企业不再满足条件时,税务机关将取消相关免税及核定征收资格。
3. 9710/9810/1210 出口税务处理
根据进货凭证情况,分类享受以下待遇:
-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现行政策办理出口退(免)税。
- 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合法凭证(无专票):适用出口免征增值税政策。
- 无任何有效发票:不享受免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处理。
(三)外汇便利措施
白名单企业享受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A 类企业待遇,并包含以下专项便利:
- 小微免登记:年度收付汇累计低于 20 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收支时可免于名录登记。
- 费用轧差结算:允许将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申报实际收付及还原数据。
- 海外仓收入匹配: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销售收入可与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
- 代垫费用支付:银行审核真实性后,可为平台企业办理代垫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超期需报备)。
(四)资金与金融扶持
1. 专项资金支持
对白名单企业的跨境电商项目、海外仓建设及品牌推广等,实行专项资金优先拨付;在各级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中给予加分支持,优先推荐享受省市级扶持政策。
2. 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企业出口数据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协调提供低息、免抵押信用贷款等专属金融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试行方案解读,不构成法律、行政依据或商业指导建议。具体政策申报及业务办理,请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