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根据商务部公告 2026 年第 37 号,自 2026 年 9 月 8 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现就相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明确如下:
申报规范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税则号列 28539090 项下商品时,若涉及“二氯二氢硅”,其商品编号应填报为28539090.61。
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8 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7 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doc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