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院主编的《成都市既有建筑地下室抗浮治理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印发。

《指引》印发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二是聚焦抗浮安全痛点难点,明确治理技术路径;三是完善抗浮治理技术措施,保障既有建筑地下结构安全;四是凝练成都本土实践经验,助力同类城市抗浮治理。
《指引》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建筑地下室因水浮力作用导致抗浮失效后的抗浮治理工程。
《指引》主要内容
近年来,成都市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多个区县既有建筑地下室相继出现开裂渗漏、底板上浮变形、梁柱节点破坏等抗浮失效问题。《指引》针对上述问题,系统规范了既有建筑地下室抗浮治理工作。全文共九章,涵盖从病害调查鉴定、抗浮加固设计施工、渗漏治理与结构修复到质量验收与监测维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

01 总则
明确编制目的是规范既有建筑地下室抗浮治理,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此类工程,并应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现行规范。
02 术语
界定抗浮设防水位、抗浮治理、抗浮失效(含局部与整体)、上浮调查、上浮鉴定、抗浮加固,以及增重法、底板增强法、锚固补偿法、排水卸压法、抗排联合法等 14 个专业术语。
03 基本规定
提出 12 条原则:包括及时调查处置、分区鉴定、加固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遵循先检测鉴定后设计施工验收、宜先抗浮加固及渗漏治理后结构修复、设计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工程须检验验收等。
04 上浮调查与鉴定
规定上浮调查的组织、内容与应急处置要求;明确应鉴定的情形、分区鉴定对象、监测检测项目及鉴定报告内容;并规定抗浮设防水位专项勘察及其取值要求。
05 抗浮加固设计
明确设计资料、方法选择因素与设计内容,并按上浮破坏模式给出增重法、底板增强法、锚固补偿法、排水卸压法、抗排联合法五种方法的适用条件与具体设计规定。
06 抗浮加固施工
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宜枯水期施工并做好临时加固与监测降排水;按五种方法分别规定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要求,抗浮构件设施隐蔽前须检验验收。
07 渗漏治理与结构修复
要求据鉴定报告与使用要求确定方案,材料工艺须环保;渗漏治理宜先止水引水、在变形稳定后进行;结构修复应在抗浮加固后实施,确保新旧构件可靠连接。
08 检验与验收
规定原材料、加固材料、新增锚杆、抗拔桩及五种方法的检验依据与项目;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申请,治理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
09 监测与维护
要求排水卸压工程监测全寿命周期地下水位并设预警值;监测含施工期与使用期,异常及时反馈;维护分日常巡检、专业巡检与故障应急处置,并按规定维护更换过滤装置。
当前,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城市更新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次《指引》的发布,为既有建筑地下室抗浮治理提供了系统、可操作的技术路径。下一步,市建筑院将持续深耕既有建筑改造与安全治理领域,以专业技术筑牢城市安全底线,以匠心设计赋能城市有机更新,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 设计三院
编审 品牌宣传部
编辑 李佳
初审 汪璐璐
审核 陈佩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