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年第132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阅公告原文
青岛海关12360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6年第132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