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和你经手的每个项目都相关的新规,9月1日已经悄悄落地。很多人还停在"竣工后补资料"的老习惯上——从本月起,行不通了。
2026年4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第61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建设部1997年发布、历经三次修正的老规定正式废止。
一句话总结:城市建设的档案管理,从"软要求"变成了硬约束。
三大变化,条条扎心
① 从"事后补"到"全程管"
新规要求城建档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归档进度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建设单位要定期督促、查验,不能再等竣工了再"突击补材料"。 (第十二条)
② 从"纸质为主"到"电子同等效力"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凭证使用。盖电子签章、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文件,可不再移交对应纸质档案(竣工图除外)。 (第二十九条)
③ BIM 模型必须交(最硬的一条)
第十九条:"电子档案、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档案数字资源,应当移交。"
这意味着 BIM 不再只是"锦上添花"的展示工具,而是法定移交物。从法律层面把 BIM 推广从"鼓励"拉到了"必须"。(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
对甲方乙方意味着什么
建设单位(负总责)
档案费用进造价:相关费用必须列入建设工程造价,从源头保障经费 。(第十二条)
同步归档:归档进度与施工进度同步,定期督促参建方。
竣工图提前:明确编制单位和费用,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第十三条)
备案前移交: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档案机构移交;备案后形成的档案3个月内补交。 (第十九条)
施工 / 勘察 / 设计 / 监理(主体责任)
谁形成、谁负责:对各自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
设专人专岗专职负责档案工作。
按建设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变更洽商及时落图。
BIM 模型按标准导出、图模一致,准备移交。
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用)
许可阶段: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次性告知收集、整理、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
建设全过程:费用入造价、各方同步收集整理。
竣工验收前:完成竣工图 + 档案整理立卷 + 通过档案验收。
⚠ 备案时:主管部门查验档案验收意见书,作为备案必备要件——卡不住就备不了案。 (第十八条)
备案前 / 备案后3个月内:全部移交;新建档案3个月内补交;长周期项目可分阶段移交。
别踩线:信用惩戒是真罚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应用机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未履责的建设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纳入失信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这不是"通报一下"就完事,是实打实进信用档案的。项目多、主体多的单位,尤其要把这条当回事。
给工程人的3条行动建议
合同造价单列档案费——别等项目结束了才发现没预算 。(第十二条)
设档案专人专岗,把归档写进进度计划,和施工同步走。
BIM 按归档标准提前建模,确保"图模一致",竣工即能交。
新规已施行,资料员、成本/项目经理都该过一遍。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令第61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住建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条款编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 本文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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