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亲爱的商家:
为更好的引导商家做好商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猫将调整《可食用类产品违禁添加抽检行为规范细则》相关处理情形。
该变更于2019年6月1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6月19日正式生效。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八条【处罚标准】【处罚执行】【申诉】【复检】参照《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
第八条【处罚标准】 (1)商品检出违禁添加成分,天猫将删除该商品,并且首次支付违约金(基准值两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十二分,第二次起支付违约金(基准值四万元),同时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2)违约金计算逻辑参照《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3)商品检出其它质量不合格的,参照《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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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天猫的支持和关注!
天猫
2019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