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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 | 罚款最低20万最高200万·2018年1月1日执行!

刷单 | 罚款最低20万最高200万·2018年1月1日执行! 电商真管家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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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种职业叫做“敲诈师”这群专收“网络保护费”的人会放过你?先帮你刷单,然后就有证据,证明你在刷单,如果你不给“保护费”就去工商举报你,最低罚款可是20万。


今年工商反不当竞争法终于出台政策,对虚假交易的商家(刷单,虚假评价,虚假宣传等)进行最低20万最高200万的罚款!执行时间是2018年1月1号。

新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刷单、虚假交易的处罚力度很大,最高可达200万罚款。

除此之外,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傍名牌”。

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将引人误认作为它的核心的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标识做出了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仔细,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让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涵盖的范围更广泛。

值得注意的是, “艺名” 也纳入保护范围。实践中,演艺界已经发生了围绕艺人艺名的法律纠纷。但是,在以往实践中,一般仍通过姓名权来进行维权。事实上,艺名虽然是姓名权的一种,但通过传统的姓名权来维权,并不能使得艺名后面蕴含的巨大商业利益获得充分保护。与姓名权不同,艺名具有明显的商标属性。名人的艺名承载着巨大的形象价值和精神感召力,当这一代号一旦用于商业活动时,该姓名所承载的符号含义马上会转化为最直接的广告效应和购买号召力(即眼球经济或注意力经济)。

2、 商业贿赂,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规制的行为。

这次对商业贿赂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和个人,还有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另外,还规定 如果 经营者 的工作人员向别人行贿,都应当视为经营者行贿的行为,除非他能够证明工作人员的行贿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

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所谓“互联网专条”

——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网络产品中擅自插入链接,强制目标跳转,还有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或者卸载他人的合法网络产品的行为,也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

修订稿第12条以列举加兜底条款明确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切割了与《反垄断法》的界限。《反垄断法》调整对破坏市场结构的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因此新法取消“公用企业”、“独占地位经营者”的概念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与《反垄断法》的竞合问题。《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公用企业、独占地位经营者不得限制竞争的规定产生竞合。取消“公用企业”、“独占地位经营者”的概念后,就能够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区别开来。

2、新法删除“禁止搭售”规定。

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的修改情况记录中写道,对搭售行为的规范,应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为前提,《反垄断法》对此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应允许其自主设置交易条件,购买者如不愿接受该条件,可以选择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这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不宜予以干预。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先生在新法施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个是为自己,另外一个是帮助别人。针对这种情况,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也是更好地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内容。



有人会说,十个淘宝九个刷,几百万商家都在刷单,我怕什么。确实如此,如果工商部门亲自一个个来查,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


但是大家别忘记了有种职业叫做“敲诈师”这群专收“网络保护费”的人会放过你?先帮你刷单,然后就有证据,证明你在刷单,如果你不给“保护费”就去工商举报你,最低罚款可是20万。


所以影响最大的是有营业执照的商家,建议在2018年1月初通过其他方式来稳定数据,多发掘其他多种引流方式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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