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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2021.01.01生效)

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2021.01.01生效) 电商真管家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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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营天猫商家均须参加考核且须符合该考核标准(含下表1中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不符合任何一项考核指标要求的,您将无法继续在天猫经营。

本规则于2020年1225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1月1日正式生效。

1、考核对象:


在营天猫商家均须参加考核且须符合该考核标准(含下表1中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不符合任何一项考核指标要求的,您将无法继续在天猫经营。



2、考核周期:




3、考核标准的更新及适用:


天猫商家考核标准发生临时调整或年度更新(以下合称“变更”)的,不影响商家已进入的考核周期。


考核中的商家将沿用变更前的考核标准直至当前考核周期结束,商家进入下一考核周期(包括变更时处于免考期的商家进入试考期、变更时处于试考期的商家进入正式考核期、变更时处于正式考核期的商家进入新的正式考核期等)时,适用当前最新生效的考核标准(即最近一次变更后生效的考核标准)。


例如:《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商家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新进入的考核周期(不论是免考期、试考期还是正式考核期)均适用《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商家在2021年1月1日前进入的考核周期,适用进入该考核周期时最新生效的考核标准,如《2020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等。



4、考核要求:





5、其他说明:


1)涉及跨类目经营的商家,按照店铺主营类目相对应指标进行考核。


2)店铺销售额是指,在考核期间,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不含以下金额:

(1)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金额;

(2)运费;

(3)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退款的金额;

(4)一级类目名称为“其他”项下的交易金额;

(5)O2O导购宝、B2B等非天猫B2C交易(天猫B2C交易订单是指买家通过天猫平台下单并确认收货的订单)订单金额;

(6)通过甲方店铺达成交易但“卖家”为甲方外第三方的订单,如:门店交易订单;

(7)按照《天猫门店资费标准》等规则暂免收或天猫实际未收取软件服务(实时划扣部分)的订单。具体以天猫统计为准。


3)基础服务考核分是天猫综合商家店铺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售后体验、咨询体验、纠纷投诉五个维度的表现后所得出的体现商家综合服务能力的综合分值


4)该标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如需调整,天猫将依法提前公示并通知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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