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天猫商家:
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平台和商家共同的目标。天猫重申:我们始终对一切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全力将天猫打造为消费者挚爱的品质之城。我们在此郑重提醒商家务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杜绝出现以下行为:
1、出售假冒商品:包括商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出售盗版商品等。
2、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包括通过租借/共享账号获取他人信息、未经许可发布信息、出售信息等。
3、骗取他人财物:包括诱导买家钱货一方、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务等。
4、盗用他人账户:包括在当事人未知或未授权情况下,非法获取他人淘宝平台账户或支付宝账户等。
5、恶意骚扰:包括辱骂、威胁、骚扰、向会员邮寄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等。
6、出售劣质商品:包括出售存在严重隐患、瑕疵的商品等。
商家一旦出现上述行为在内的任何违规行为,天猫均将根据规则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同时,为了更好地帮助商家提升规范经营的能力,推动高质量经营,天猫拟对《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等相关规则作出调整。
感谢于2021年4月27日至5月14日期间参加线上征集、线下听证会的所有商家,提供您们宝贵的意见及建议。从有效反馈中有82.5%的商家支持此次规则调整,认为平台审慎执行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优化非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能帮助商家良好、稳定地经营,利于打造消费者挚爱的品质之城。
经过我们认真的分析和对过程中反馈的“可再评估”相关意见的讨论,最终说明如下:
1、对于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平台给予直接清退的处置力度;
2、通过经营管控类处置措施的优化及违约金金额梯度设计,促进商家纠正违规行为、规范经营。
希望商家开展自检自查,确保规范经营,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
综上,本次调整于2021年8月5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再次感谢亲们对天猫的支持与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1、对于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执行清退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对B类扣分达到节点的,调整支付违约金标准,取消店铺屏蔽等经营管控类的处置措施;
2、对于A类扣分达到节点的,每扣12分支付违约金标准从始终为10000元变为首次金额下调为5000元,后续逐次递增;
3、调整《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的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要求,对于近90天(含)内因B类扣分累计达24分的,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具体调整详见下方:
一、《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中涉及调整的:
相关规则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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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市场管理规范》 |
第四十一条【扣分及节点处理】 (二) 达到节点时,天猫平台对会员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 天猫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12分即向天猫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 商家因违反违背承诺 和/或 滥发信息的规定,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外,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24分,给予监管店铺7天的处理;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36分,给予监管店铺14天的处理;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48分,给予监管店铺28天的处理;如两项违规累计被扣分达60分,给予监管店铺56天的处理; 3、 商家因一般违规扣分导致被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以《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为准。
天猫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2分的,给予账户权限管控及经营权限管控7天的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20000元的处理; 2、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的,给予账户权限管控及经营权限管控14天的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30000元的处理;
3、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36分的,给予账户权限管控及经营权限管控21天的处理(具体措施包括:店铺监管、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40000元的处理; 4、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48分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以商家被天猫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限)。 5、 因商家严重违规扣分导致被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以《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为准。 (三)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
第四十一条【扣分及节点处理】 (二) 达到节点时,天猫平台对会员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 1、商家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下述节点(每12分为一个节点)的,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相应金额违约金的处理:
2、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下述节点(每12分为一个节点)的,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相应金额违约金的处理:
3、商家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同时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以商家被天猫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为限)的处理。 4、因商家违规扣分导致被限制营销活动的规则以《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为准。 (三)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将同时执行多个节点处理。如商家严重违规单次扣24分,则给予商家向天猫支付违约金50000元(20000元+30000元)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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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
第三条【违规限制】店铺因违反《天猫规则》导致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1、近30天(含)内因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12分,或存在严重违规扣分(不含0分); 2、近90天(含)内因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48分,或严重违规扣分达12分的。 |
第三条【违规限制】 1、店铺因违反《天猫规则》导致近90天(含)内因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的,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2、店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的,平台会视其具体情况,有权采取限制营销活动。 |
二、具体违规情形中涉及调整的
违规情形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十九条出售假冒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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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扣分(严重违规)、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经营权限管控 出售假冒商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48分,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经营权限管控 出售假冒商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出售假冒商品,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二十条盗用他人账户 |
【处理措施】扣分(严重违规) 盗用他人账户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
【处理措施】经营权限管控 盗用他人账户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二十一条 骗取他人财物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关联影响、经营权限管控、账户权限管控、扣分(严重违规) 骗取他人财物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针对因此产生的交易作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处理,延长交易超时并对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强制措施,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关联影响、经营权限管控、账户权限管控 骗取他人财物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针对因此产生的交易作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处理,延长交易超时并对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二十二条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扣分(严重违规)、公示警告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天猫可删除被泄露的信息,且属于严重违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情节一般的,每次扣2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扣分(严重违规)、公示警告、经营权限管控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 【具体处理措施】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天猫可删除被泄露的信息,且属于严重违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情节一般的,每次扣2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6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二十三条 扰乱市场秩序 |
【处理措施】扣分(严重违规)、其他处理措施 扰乱市场秩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
【处理措施】扣分(严重违规)、经营权限管控、其他处理措施 扰乱市场秩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
第二十四条 不正当牟利 |
不正当牟利实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二)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开设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严重违规24分,若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或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三)会员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天猫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6个月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规则解读】 六、淘宝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何理解? 答:会员有不正当牟利行为且淘宝依据规则扣四十八分并给予查封账户处理后,将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与其既有的合作关系并永久不再合作,该会员永久不得再次注册为淘宝会员,不再接受该会员为淘宝的供应商。 |
不正当牟利实施的规则与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二)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开设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严重违规24分;若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或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将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三)会员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都将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同时,天猫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6个月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规则解读】 六、淘宝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何理解? 答:会员有不正当牟利行为且淘宝依据规则给予清退店铺后,将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与其既有的合作关系并永久不再合作,该会员永久不得再次注册为淘宝会员,不再接受该会员为淘宝的供应商。 |
第二十五条 发布非约定商品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扣分(严重违规) 【具体处理措施】 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天猫删除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每次扣严重违规12分。商家被违规处理累计达3次,扣严重违规48分。 情节严重,每次扣严重违规24分。 |
【处理措施】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扣分(严重违规)、经营权限管控 【具体处理措施】 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天猫删除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每次扣严重违规12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24分; 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属于特别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1、累计3次以上被处罚的; 2、扣严重违规24分后,再次进行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的; |
第二十六条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 |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删除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删除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同时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二十七条 发布违禁信息 |
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第四条【具体情形及处理】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的具体处理措施详见《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会员未按特殊商品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淘宝可删除相应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监管商品、搜索屏蔽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删除店铺相关信息、关闭订单、延长交易账期、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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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第四条【具体情形及处理】发布违禁商品或信息的具体处理措施详见《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会员未按特殊商品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淘宝可删除相应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监管商品、搜索屏蔽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删除店铺相关信息、关闭订单、延长交易账期、支付违约金、清退店铺或查封账户等措施。 《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新增【特殊说明】符合每次扣B类48分情形的,天猫会员将采取清退店铺等措施,其他淘宝平台会员每次扣B类48分的同时,还将采取查封账户等措施。 |
第二十八条 提供虚假凭证 |
提供虚假凭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一、违规处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
提供虚假凭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一、违规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二十九条 恶意骚扰 |
【处理措施】扣分(一般违规)、扣分(严重违规) 恶意骚扰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一、违规处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二、情形 (二)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向会员邮寄冥币、寿衣等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的行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给他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 |
【处理措施】扣分(一般违规)、扣分(严重违规)、经营权限管控恶意骚扰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一、违规处理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二、情形 (二)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向会员邮寄冥币、寿衣等让人产生反感的物品的行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给他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 |
第三十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若商家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的,淘宝将对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三)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若商家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的,天猫将对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天猫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三)商家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三十一条 虚假交易 |
虚假交易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五)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48分: 1、累计3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3、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 若商家同时存在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按第(五)项执行。 |
虚假交易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五)若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属于特别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1、累计3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3、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为他人虚假交易提供服务、帮助或便利。 若商家同时存在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按第(五)项执行。 |
第三十七条 发布混淆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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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混淆商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一、违规处罚: 天猫将对商家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天猫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三)商家所经营的品牌或大量商品出现上述情形的,每次扣严重违规12分,同时天猫将终止该品牌在天猫经营。扣严重违规12分累计达2次后第3次出现本条所列情形的,扣严重违规48分。 |
发布混淆商品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一、违规处罚: 天猫将对商家发布的混淆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同时,天猫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理 (三)商家所经营的品牌或大量商品出现上述情形的,每次扣严重违规12分,同时天猫将终止该品牌在天猫经营。扣严重违规12分累计达2次后第3次出现本条所列情形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第三十九条 无货源店铺 |
无货源店铺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无货源店铺经营,情节一般的,享有一次自检自查机会不扣分,其余每次扣严重违规12分,删除违规商品;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严重违规48分。 同时,天猫将视具体违规程度采取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减少店铺曝光等处理措施。 【规则解读】 “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场景: (1)店铺短期内大量商品存在无货源违规行为 (2)店铺多次发生“情节一般”情形 (3)店铺发生被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等负面舆论事件,进而对天猫平台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 |
无货源店铺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具体处理措施】 无货源店铺经营,情节一般的,享有一次自检自查机会不扣分,其余每次扣严重违规12分,删除违规商品;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同时,天猫将视具体违规程度采取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减少店铺曝光等处理措施。 【规则解读】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什么? 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场景: (1)店铺短期内大量商品存在无货源违规行为 (2)店铺多次发生“情节一般”情形 (3)店铺发生被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等负面舆论事件,进而对天猫平台声誉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 |
第四十条 诱导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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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第一次扣B类12分;第二次扣B类48分; 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等措施。 |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第一次扣B类12分;第二次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等措施。 |
《天猫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
第九条【处罚标准】 (一)多次出现抽检商品不合格的情况处理 1)商家因违反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中度(B),累计达四次的(除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行业大类为累计达三次),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2)商家因违反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严重(A),累计三次的,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3)商家因违反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严重(A)和中度(B),累计达四次的(除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行业大类为累计达三次)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满足第1)、2)项适用情形的,优先适用其规定。 |
第九条【处罚标准】 (一)多次出现抽检商品不合格的情况处理 1)商家因违反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中度(B),累计达四次的(除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行业大类为累计达三次),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2)商家因违反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严重(A),累计三次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3)商家因违反商品质量不符合平台规定等级严重(A)和中度(B),累计达四次的(除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行业大类为累计达三次)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满足第1)、2)项适用情形的,优先适用其规定。 |
《天猫本地化生活服务管理规范》 |
第五章 退出 (五)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
第五章 退出 (五)因违反《天猫市场管理规范》被给予清退店铺处理的。 |
《天猫数字娱乐市场管理规范》 |
第四节 清退 第十一条天猫数字娱乐市场将针对下列特殊行为与情形进行处罚: (六)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
第四节 清退 第十一条天猫数字娱乐市场将针对下列特殊行为与情形进行处罚: (六)因违反《天猫市场管理规范》被给予清退店铺处理的。 |
《天猫化妆品管理规范》 |
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三十五条中的规则内容 |
将参照前述《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中的修改同步修改 |
《天猫药品和医疗器械特殊管理规范》 |
特殊管理规范 第三条 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将删除商品,每次扣严重违规六分;情节严重的,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第九条 商家展示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其行为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天猫将删除商品,每次扣严重违规四十八分: |
特殊管理规范 第三条 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猫将删除商品,每次扣严重违规六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第九条 商家展示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其行为视为特别严重违规行为,天猫将删除商品,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天猫食品管理规范》 |
第三十二条 【清退】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 (三)严重违规行为扣分达四十八分; |
第三十二条 【清退】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 (三)因违反《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且商家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清退店铺的处理; |
《天猫成人用品特殊管理规范》 |
第五条中的规则内容 |
将参照前述《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中的修改同步修改 |
天猫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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