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商家: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在购物决策过程中更有帮助的内容,促进天猫评价体系健康发展,天猫拟调整《交易评价开放逻辑调整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及《天猫评价管理规范》。
核心变更点:
已全额退款成功的订单,将不再开放评价入口。
【评价及回复内容要求】细化完善。
该变更于2024年12月6日公示,将于2024年12月16日起逐步生效。
《交易评价开放逻辑调整的规则及实施细则》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一、淘宝已有哪些特殊情形的交易评价开放逻辑? 1、“其他”一级类目下的商品交易(系非独立交易,如邮费、赠品等)等不宜使用评价工具的品类交易,限制使用评价工具。 2、针对以下情形,淘宝开放评价工具入口,但店铺评分不累计: 1)低价支付订单; 2)大幅改价且改后价格仍为低价的订单。 详情见:《低价商品评价、销量计算逻辑调整公告》。 |
一、淘宝已有哪些特殊情形的交易评价开放逻辑? 1、“其他”一级类目下的商品交易(系非独立交易,如邮费、赠品等)等不宜使用评价工具的品类交易,限制使用评价工具。 2、全额退款的订单,退款成功后不可对该订单商品进行评价。 注:“退款”,指交易款项退回给买家,商品由卖家自行和买家协商处理。 3、针对以下情形,淘宝开放评价工具入口,但店铺评分不累计: 1)低价支付订单; 2)大幅改价且改后价格仍为低价的订单。 详情见:《低价商品评价、销量计算逻辑调整公告》。 |
《天猫评价管理规范》 |
变更前 |
变更后 |
第九条【评价及回复内容要求】 交易双方发布的评价内容、图片及回复内容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天猫规则不允许的内容,包括以下情形: (一)包含辱骂、泄露他人信息、污言秽语、色情低俗信息、盗用或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内容或其他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评价; (二)与事实不符的信息; (三)广告信息、无实际意义信息; (四)其他异常评价内容。 |
第九条【评价及回复内容要求】 交易双方发布的评价内容、图片及回复内容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天猫规则不允许的内容,包括以下情形: (一)包含辱骂、泄露他人信息、污言秽语、色情低俗信息、盗用或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内容或其他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的评价; (二)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为了获得利益发布的虚假评价、涉及恶意诋毁或打击报复的评价等; (三)广告信息、无意义信息,即评价内容与交易的商品、商家不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买A评B、凑字或乱打的无意义评价等; (四)其他异常评价内容。 |
申诉通过✅
追回5000罚款
取消12分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