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等,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第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第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第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其中,第三点尚且可以说是个别现象,但一、二点却极为普遍。新规出台的背后,是无数消费者对乱代收、乱投递现象的深恶痛绝。
有消费者表示,自己明明出了邮费,为什么不能享受送货上门服务?如果是统一寄送的电商件也就算了,就连个人寄送的十几元一件的快递,也是放代收点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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