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1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无票免税” 登记模块优化上线的通知。通知明确,优化后的 “无票免税” 登记模块于2026年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跨境电商企业可通过综服平台(https://www.szceb.cn/)办理 “无票免税” 登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企业须在出口货物结关后,至少提前2个自然日进行预约登记,系统将于预约后的第3日(T+2)开放数据确认功能。
企业可参考《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无票免税” 登记操作指引1.0版》开展登记操作,建议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开业务高峰时段。市商务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相关登记操作,企业需通过综服平台自行办理。
公告特别作出风险提示:深圳市商务局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 “无票免税” 登记代理服务,相关业务仅可通过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自主办理。请企业与卖家提高警惕,仅通过官方指定渠道操作,保障业务合规与数据安全。
本次出口免税登记,适用于9610监管方式下出口清单、报关单相关信息填报:包括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报关单表头备注栏标注的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清单商品项备注栏标注的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出口清单为简化申报清单,报关单为汇总申报报关单。 仅支持通过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并结关的清单、或通过深圳单一窗口申报并结关的报关单,且对应主体须为深圳企业。 以委托代理方式出口的,承担代理报关责任的主体(即境内发货人),也须为深圳企业。 |
一、登记企业前置条件 企业须为深圳本地企业,且对应出口单证满足以下任一情形:通过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并结关的出口清单,或通过深圳单一窗口申报并结关的出口报关单。 单证申报需符合规范要求:企业采用委托代理方式出口,且报关单、清单中未填报生产销售单位栏目的,报关单申报时应在表头备注栏标注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对应商品项号;简化申报清单申报时,应在商品项备注栏标注实际卖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企业平台注册 企业需先行在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通关业务相关注册,方可办理后续业务。 三、无票免税登记流程 企业登录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进入无票免税登记专区,完成出口免税登记预约。 完成预约1–2个自然日后,依据系统返回的预约单证数据,对对应报关单或出口清单办理免税登记。 报关单、清单免税登记办结后,可通过系统多维度查询免税登记相关结果与明细信息。 |
卖家需登录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zceb.cn/),点击进入 “无票免税登记” 模块,即可跳转至出口免税登记操作界面,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下图。
2、清单免税登记
3、报关单免税登记
4、出口免税登记查询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转载内容仅供信息传递之用,素材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号立场。转载内容凡标注来源的,均已注明出处;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