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关于推荐评选
“长安区2020年度电商创业明星”的通知
各街办商务主管部门:
为鼓励更多有志青年在电商领域创业就业,使电商创业明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显著,现就做好“长安区2020年度电商创业明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安区范围内电子商务领域创业青年10名。
二、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45岁之间。
3、为所在电商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注册1年以上。
4、所属企业开展了推广销售本地特色产品的业务,且有一定的销售业绩。
5、有通过电子商务带动就业或助农扶贫的事迹。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个人填写《长安区2020年度电商创业明星推荐表》一式两份,准备相关佐证资料,于5月18日前提交到长安区电子商务协会。由区电商协会加注推荐意见,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资料报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电商科。
(二)评审。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选人员进行初步评审。
(三)考察。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对通过评审的参评人员进行考察,进一步了解其创业经历。
(四)认定。通过公示后,入选的创业明星将由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认定,授予称号。
区电商协会联系人:王敏 18991273313
长安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
2020年5月18日



编辑:秒城社群传媒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