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广东省财政发布《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差旅费的管理规定,自3月14日起实施。
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在6月20日的12366在线咨询问答中回复,出差补贴免税标准应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按100元计算;
2、根据穗地税发[2009]148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出差补贴标准应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07]229号)有关规定执行,但广东省财政厅于2014年3月14日发布了新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虽然目前广州地税未发布新的文件明确是否按照新的法规执行,但建议企业可参照广州地税的口径,出差补贴免税标准按100元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