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的通知》,决定针对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开展反避税调查。
1、重点关注2004-2013年间向避税地等低税国家和地区支付大额费用的企业;
2、重点关注企业对外支付的股东服务费、集团管理服务费、重复支付的服务费、与企业自身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无关或与其经营不匹配的服务费;
3、重点关注企业向避税地支付的、向不承担或只承担简单功能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与特许权价值不符的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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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的通知》,决定针对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开展反避税调查。
1、重点关注2004-2013年间向避税地等低税国家和地区支付大额费用的企业;
2、重点关注企业对外支付的股东服务费、集团管理服务费、重复支付的服务费、与企业自身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无关或与其经营不匹配的服务费;
3、重点关注企业向避税地支付的、向不承担或只承担简单功能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与特许权价值不符的特许权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