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税三期系统升级将暂停涉税事项办理
2014年12月24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及新旧系统切换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即将统一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于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初进行新旧系统切换,明确系统切换期间全省涉税(费)事项办理安排。
1、2014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1月7日止,除部分业务(增值税发票认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抵扣、地税发票在线系统自开和委托代开发票)外,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事项,办税系统将暂停服务;
2、2015年1月8日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办税服务厅、办税系统恢复办理涉税事项,全省2015年1月份征期调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23日;
3、2014年12月28日后,纳税人需下载升级后的软件方能办理相关业务,但查账征收企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暂停办理,何时可恢复办理未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