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d of advertisement -
▼
▎作者:廖娟
01
- 基本案情 -
某营改增企业税务经理紧急来电:“我们变卖营改增之前购进且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之前在远洋宾馆上理道的公开课学到的知识,开具3%的发票减按2%交税,为什么税局这次检查,要求我们按17%交税呢?因为是去年的业务,还要补交滞纳金,我们很难向公司交待啊,税局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看到这情况,有人是不是为廖老师捏了一把汗,理道要赔钱了吗?
02
- 情况调查 -
通过审阅企业提供来的销售旧固定资产的资料了解,企业2015年卖了近百台使用三年以上的电脑,但不是采用销售旧固定资产的方式,而是先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所有的旧电脑按折旧期满不再使用的理由作报废处理,再按销售废品卖给一家电脑回收公司。
看到这里,大家明白了吗?
03
- 案例分析 -
使用过的旧电脑在企业报废后成为废品,再对外变卖,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要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所以税局的要求是合理的。
营改增企业,在营改增之前购入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入时进项当时不能抵扣,直接对外出售时,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
所以,企业将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直接变卖,与变成废品再卖是不同的。
同样是将旧电脑卖出去,处理不当,则造成交错税了……

▼
- 理道建议 -
企业在实操中,遇到一些非日常经营事项,做税务处理时,及时将处理办法、存在的疑问反馈给咨询顾问,避免出现上公开课懂了政策,但实际运用得不恰当、税款交对但税局并不认可的事情发生,希望企业交对税,合理的少交税~~
【本文读者福利】
★ 10月18日下午,廖老师将在广州举办一期《企业常见多缴税风险防范》讲座。企业有免费名额,建议有空的朋友都来听听,拿门票请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8922703044),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财税〔2014〕57号、财税[2013]106号(此文已被财税[2016]36号废止,2015年的业务,引用此文)
©本文版权归“理道财税俱乐部”所有
欢迎转发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服务
在快速多变的税务政策环境中,如何有效管理企业税务风险?第三方专业服务是企业的最优选择!
★ 服务内容
现场税务风险诊断:分析评估企业日常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清单:提供企业日常税务风险清单
辅导防范税务风险:解答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疑难
日常税务风险提醒:提示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风险
日常经营税务分析:经营活动税负率的分析评估
最新政策分析辅导:提供最新财税政策分析辅导
定期上门纳税辅导:定期上门辅导日常税务管理
定期上门风险评估:定期上门针对性税务风险评估
汇算清缴纳税辅导: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总结、辅导
协调处理税企关系:提供与税务机关交往的建议
—————— 联系理道 ——————
电话:020-38264561 \ 38264552
或者“长按二维码”联系客服君^_^
▼
★理财有道,“税”得安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