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后企业应如何应对?
自2014年12月取消了酒精、汽车轮胎等税目后,2015年1月26日,财政部再次对消费税目作出调整:新增电池、涂料两类税目,同时对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等环保型电池免征消费税。
消费税改革将会对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又应该如何应对?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一、政策变动及改革趋势
新一轮的消费税改革将针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调整征收范围及税率结构。
二、受影响企业及其应对措施
产品价格和税负成本
消费税是间接税,实行价内税形式。对某一产品加征消费税,最常见的结果就是导致该产品零售价格上涨。但是由于市场限制,企业不一定会调整价格。
以生产电池的企业为例,假设改革实施前月收入为1000万元:
企业不调整价格
则消费税成本未向零售终端转移,企业增加41.7万“应交消费税”;
企业调整价格
实际操作中,企业不一定需要通过调整价格转移税负成本。特别是对于目前已处于买方市场的铅蓄电池企业来说,虽然暂缓至2016年1月起征收消费税,但是通过涨价方式转嫁消费税将会削弱企业的竞争优势。
相关建议:
(1)新设销售公司
由于目前没有对电池、涂料的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企业可以通过新设销售公司的方式节约消费税。
续上例,该电池生产企业新设一销售公司,将产品以800万元的价格卖给该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只需就生产环节的销售移交征税消费税,企业应交消费税为33.3万,与不作任何调整相比节省7万元(未考虑附加税费)。
(2)生产程序上采用发外加工
(3)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