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华财会网
2010年8月,广西百色市国家税务局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某房地产企业在2005年至2010年间,销售收入从4713.47万元增长到1.13多亿元,但申报的税前利润均较小,部分年度甚至出现亏损。
税务机关通过调取账簿和运营状况分析等方式,发现该企业通过列支财务费用,虚列建筑安装成本,用自购建筑材料抵减工程款未作销售处理等方式偷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最终,税务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企业作出查补企业所得税308.48万元、增值税36.68万元,并处以154.24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收入与利润增长不匹配属于异常情况,容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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