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d of advertisement -
▼
| 作者:李绮靖
财会[2016]22号文的颁布已近一年,我们发现不少企业仍未按新方法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造成报表项目不准确,账务与申报表差异难以核对。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内容:
在“应交税费”下新增7个二级科目。同时在资产负责表项目列示上,不再统一列报在“应交税费”项目,而是分情况列报:

备注:
★绿色科目为新增二级科目。
★判断资产负债表记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一般根据科目下金额挂账时间是否超过1年。
1、采购业务
1)取得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购入时,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勾选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
先借记“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发票未认证的退货
收到货物并取得发票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发生退货,应将未认证的发票原路退回,并做入账时的相反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发票已认证后的退货
取得发票未认证时,先借记 “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发生退货,应开具红字发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暂估入账,不需暂估增值税
月末已收货未收到发票,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不含增值税暂估价)
贷:应付账款(不含增值税暂估价)
下月初,冲销上述分录。
取得发票并认证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处理
取得发票并认证后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一年可抵扣的60%部分)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尚未抵扣的40%部分)
贷:应付账款
取得发票当月起的第13个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尚未抵扣的40%部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3、会计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不一致
1) 收入先确认,纳税义务后发生:
会计上先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纳税义务产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纳税义务先发生,收入后确认:
纳税义务产生时,
借:应收账款(按销项税额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之后会计上需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收入扣除销项税额后的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原“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扩大,增加核算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管理费用下不再核算税金。
建议:企业按文件规范处理与税相关的账务及报表填报,按月核对账面与各类纳税申报表数据,提前分析了解差异原因并做好调整,避免因核算及财务报表列示赞成财税指标异常引起税务机关关注。
财税政策变化大,快来理道系统更新你的税务知识

©本文版权归“理道财税俱乐部”所有
欢迎转发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服务
在快速多变的税务政策环境中,如何有效管理企业税务风险?第三方专业服务是企业的最优选择!
★ 服务内容
★现场税务风险诊断:分析评估企业日常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清单:提供企业日常税务风险清单
★辅导防范税务风险:解答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疑难
★日常税务风险提醒:提示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风险
★日常经营税务分析:经营活动税负率的分析评估
★最新政策分析辅导:提供最新财税政策分析辅导
★定期上门纳税辅导:定期上门辅导日常税务管理
★定期上门风险评估:定期上门针对性税务风险评估
★汇算清缴纳税辅导: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总结、辅导
★协调处理税企关系:提供与税务机关交往的建议
—————— 联系理道 ——————
电话:020-38264561 \ 38264552
或者“长按二维码”联系客服妹妹^_^
▼
★理财有道,“税”得安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