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唐素玲 导师:廖娟
最近财税界沸沸扬扬地讨论着三件事,营改增,降低个税,电子发票!为了便于财务人员更好地了解电子发票,本文进行汇总。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发票,主要利用数字证书、二维码等技术实现发票签名、电子盖章。简单点说,就是运用技术将纸质版发票改为电子版发票。
这是它的自拍照:

✔开票方(销售方)

✔受票方(购买方)

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报销凭证,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如果满足2016年国家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九条规定,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都可仅以电子形式对发票进行保存。一般可以不用打印,需要打印时可用任意纸张自行且无数次打印。
原则上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使用电子发票。用票量较大的行业如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可以选服务器版税控开票系统;用票量小的企业,如小型零售商可以使用单机版税控开票系统。
对于受票方当前未做限制。
1.购买设备和系统:税控设备、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器版或单机版)


2.票种核定:电子发票票种核定,办理流程与普通发票一致。
3.电子发票税控系统授权和发行:电子发票的授权、发行与税控发票一致
4.领用发票号段:通过网上办税大厅领用电子发票号段,或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前台领用
1.开票方:取得电子发票号段后,在开票系统录入发票信息
2.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向税务机关正常报税,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
4.开票方: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将发票信息发送给受票方
5.受票方: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对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开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对自行开发能力有限的企业,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或不建立自己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电子发票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由第三方平台完成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生成、存储、推送,提供查询服务,对保存的数据进行维护等。
看完本文,对电子发票是否已经熟悉了?当然,关于电子发票使用中存在重复报销等问题,如何做好税控系统与财务系统的对接以实现无纸化报销,则需要进一步规划……欢迎广大读者在留言区提问!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84号文、《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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