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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曹红
有句话,很可能价值40万,那就是——“请给发票!”。
为了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税务机关之前就有推行“有奖发票”活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也算是回馈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而在税总函〔2017〕158号文的号召下,为了配合“营改增”的顺利推进,从2017年12月起,上海、北京、湖北、湖南、陕西和深圳等省市积极开展了有奖发票试点工作,2018年的开奖活动也进行地如火如荼!
4月10日,上海国税开出1名40万大奖、2名5万!
同日,北京国税开奖,10人平分50万!
4月11日,湖北国税开出2名10万,4名5万!
4月25日,深圳国税,8人分享65万,其中:一等奖20万!
……
心动了吗?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介绍有奖发票
从事餐饮、住宿、娱乐和装饰业(具体行业见各省市公告)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180天(含))增值税普票(包括电子普票)。
但,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2017年12月1日前开具的;
2)票面金额(含税)在50元(含)以下;【北京,20元(不含)以下】
3)红字(负数)、代开、票面有“收购”字样、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第一次:即开即兑(单位和个人)。
取得发票后,通过国税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手工录入信息,通过系统查验后,参与即时开奖,奖金即时给付。
第二次:定期摇奖(个人,不包括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
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微博和电子支付平台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开奖日期,结果现场公布。中奖者60日内到指定地点兑奖。
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普票: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兑奖。
注:
1)兑奖者领取第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单张不超过800元(含)的,暂免征收;超过800元的,全额按“偶然所得”征收。
2)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第二次兑奖;
3)深圳、北京:已作为单位消费入账的发票不予第二次兑奖。
有奖的奖金都有多少呢?部分省市的奖金如下:
地区 |
第一次开奖(即开式) |
第二次开奖(定期) |
上海 |
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低于5元 |
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最低不低于5万元 |
深圳 |
五档: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
三档:5万元、10万元、20万元 |
北京 |
三档:5元、50元、100元 |
2018年度内分三轮 |
石家庄市 |
五档:2元、6元、18元、68元、166元 |
五档:3000元、5000元、1万元、3万元、10万元 |
湖北省 |
五档: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
两档:5万元、10万元 |
陕西省 |
五档: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
四挡: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 |
原来,发票不仅关系着维护消费者权益,更是与“发家致富”密切相关啊?!
今后购物别忘了主动索取发票哈,遇到商家不开、滞开、拒开发票或以借口推托的,可以拨打12366热线电话向税务部门举报哦~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9号
财税〔2007〕34号
陕西国税《关于扩大有奖发票试点范围的公告》(2018-4-25)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发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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