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业发展局(DBD)正式落地全新外资监管政策,2026年4月1日起全面执行,针对非法股权代持的管控力度创下历史新高,所有在泰外资企业都进入了合规整改的关键窗口期。
本次新规是DBD在结束公众意见征集后正式发布的,核心目标就是从源头堵死外资通过代持规避行业准入限制的漏洞,对企业合伙人、授权董事的变更流程设置了极高门槛,彻底终结了“用泰国人代持股份”的灰色操作空间。
一、新规核心变化速览
1. 两类变更需提交投资确认函
(1)合伙企业:若原合伙人均为泰籍,或外籍合伙人合计持股≥50%,变更后外籍持股降至50%以下且无外籍管理合伙人时,需出具投资确认函;
(2)有限责任公司:若原授权签字董事均为泰籍,变更后新增外籍签字董事时,相关董事需出具投资确认函。
2. 确认函明确双重法律责任
这份文件不仅要求企业承诺出资实缴、无代持行为,更明确标注了两类严重处罚:
(1)协助代持、规避外商经营法:最高3年有期徒刑+10-100万泰铢罚款;
(2)提供虚假投资持股信息:最高3年有期徒刑+6万泰铢罚款。
且确认函需申请人亲自到DBD办公室,在注册官面前当面签署提交,无见证人签字预留位,全程留痕可追溯。
二、对在泰外资的核心影响
DBD数据显示,泰国目前有超11.8万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在0.01%-49.99%之间,其中大量存在代持情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本次新规就是要彻底清理这类违规操作:
(1)对计划入泰的外资:想通过代持进入限制类行业的路径彻底封死,只能走合法独资审批,或与真实泰国伙伴合规合资;
(2)对已在泰运营的企业:必须立刻全面自查股权结构,排查代持风险并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监管处罚,直接影响企业存续。
DBD也明确表示,将联合警方等多部门持续严查非法代持,高风险申请人将直接移交调查,新规生效前的异常申请也会被重点监控、即时举报。
结尾
站在泰国外资监管全面升级的节点,企业的应对思路也必须彻底转变:从“如何规避限制”转向“如何合规经营”。未来,只有真正符合泰国产业导向、股权结构透明、合作关系真实的外资企业,才能在泰国市场获得长期发展的空间。建议所有相关主体尽快完成合规梳理,主动拥抱监管变化,在全新的规则下,抓住泰国市场的合规发展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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