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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写了一篇《一句话了解企业所得税清算》,对于如何清算进行了一番梳理。但随后有人来问,什么情况下需要清算?是不是只有公司注销的时候才需要进行所得税的清算?
我说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但也有不注销进行清算,或注销了也不清算的情况。是否清算要分以下几种情况……于是我吧啦吧啦说了半天。
等我口干舌燥地说完,看他目光呆滞,满脸困惑,一看就是被搞晕了的样子。就知道刚才说的都是废话,我终于意识到,税法之杂乱,有时仅靠语言是无法表述清楚的,看来,还是需要借助我的拿手武器,列表吧!

看了这张表,企业何时需要清算一目了然!
企业合并分立中:
一般性税务处理通常是要清算的,除了存续分立。
而特殊性税务处理都不需要进行清算。
企业法律形式的变更中:
如果法人变成了非法人,需要清算,毕竟股东们从有限的责任变成了无限责任。
倘若是有限公司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则不需要清算。
在注册地的变更中:
★ 如果转到境外,注意这个境外是包括港澳台的,是需要进行清算的。
有人可能会说,注册地发生变化,其实对企业所得税也不一定会造成影响,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还在境内,还是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不照样计算吗?
但注册地税收政策会影响其他税种,从而会影响到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所以即使实际管理机构仍在境内,也应该清算。
★ 如果企业仅仅是在境内注册地发生变更,那就算了,毕竟我们是自己人,省点事儿吧!
另外我刚才说的话在表中也可以看到答案,比如:
企业合并分立过程中:
尽管会有企业注销,但如果是特殊性税务处理,注销企业是不需要清算的。
企业如果从法人变更为非法人:
尽管企业不需要注销,但却是需要清算的。
你看懂了吗?还是觉得一脸懵逼的话,欢迎在理道财税留言哦 (๑╹◡╹)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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