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新办法下,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税前扣除的转折 | 理道原创

新办法下,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税前扣除的转折 | 理道原创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2018-07-12
1
导读:新办法下善意取得虚开发票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你清楚了解了吗?

- End of advertisement -

| 作者:何敏仪   导师:陈秀仪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湿鞋?”

万一在自己不知情、业务又是真实发生的情况下取得虚开发票,到底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淮安市友邦商贸有限公司、金湖盛锦铜业有限公司与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曾在14、15年就善意取得虚开发票是否能税前扣除成本打官司,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成本可在税前扣除。北京地税局还明确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导致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增加至成本中扣除。

但这些都只是个案,地方性规定,大部分地方税务部门回应都是不可税前扣除成本的,新办法出台后,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税前扣除出现了转折点

小编结合新公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给大家分析分析。(依据:京地税企[2003]114号)

何为之善意?

证明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关键有两个:


一是购销双方存在真实交易,可通过合同、物流单据、银行支付回单等材料证明;


二是购货方不知道发票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

(依据:国税发[2000]187号、国税函[2007]1240号)

新办法下,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新办法规定凭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即可扣除,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来判断能否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当购货方善意取得虚开发票时,应尽可能的要求销货方补开、换开发票,当销货方发生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才考虑凭其他外部凭证证明业务真实性在税前扣除。如果销货方是正常企业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话,就不能税前扣除了。

特别提醒,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凭外部凭证税前扣除的必要材料之一。

另外,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若是被税务机关告知的,告知之日起60日内满足税前扣除条件扣除,若是自行发现的在满足税前扣除条件后5年内追补扣除。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解读)

降低善意收到虚开发票不能税前扣除风险的建议

业务真实发生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前提是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当购货方在真实发生业务的情况下善意取得虚开发票才可能允许在税前扣除。

完整保存业务资料

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均需要完整保存

非现金支付

使用现金支付款项,即使业务真实发生也无法提供作为必要证明材料的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合同约定风险承担作保障

可在签订合同时补充相关条款约定,因对方开具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所造成的财税风险由对方承担。

经小编一分析,新办法下善意取得虚开发票能否税前扣除的问题是否就了解清晰了呢?

新个税法10月1日执行,快来听听曾老师的分析~

©本文版权归“理道财税俱乐部”所有

欢迎转发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服务

在快速多变的税务政策环境中,如何有效管理企业税务风险?第三方专业服务是企业的最优选择!

★ 服务内容

  • 现场税务风险诊断:分析评估企业日常税务风险

  • 企业税务风险清单:提供企业日常税务风险清单

  • 辅导防范税务风险:解答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疑难

  • 日常税务风险提醒:提示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风险

  • 日常经营税务分析:经营活动税负率的分析评估

  • 最新政策分析辅导:提供最新财税政策分析辅导

  • 定期上门纳税辅导:定期上门辅导日常税务管理

  • 定期上门风险评估:定期上门针对性税务风险评估

  • 汇算清缴纳税辅导: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总结、辅导

  • 协调处理税企关系:提供与税务机关交往的建议

—————— 联系理道 ——————

电话:020-38264561 \ 38264552

或者“长按二维码”联系客服君^_^

理财有道,“税”得安稳 ★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1234
内容 2107
粉丝 0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1234
总阅读14
粉丝0
内容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