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个人司机挂靠开票,到底算不算虚开?| 理道说案

个人司机挂靠开票,到底算不算虚开?| 理道说案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2018-12-26
3
导读:剧情大反转,虚开发票变无罪?

End of advertisement -

作者:何敏仪

案情简介

崔某是个人司机,为宝祥运输车队的负责人,车队与沃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承揽合同并提供运输服务。崔某经郭某介绍,挂靠至路路通公司,由其开具运输发票给沃源公司,并向郭某支付7.9万开票费。一共虚开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运输发票约160万,沃源公司用以抵扣税额约11万。

案件结果

2014年一审、2015年二审的法院均判决崔某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但是,在2017年11月,案件再审出现了大反转,撤销二审判决,宣判崔某无罪。

历经4年,对个人司机崔某的判决为何落差如此大?来,先看看分析。

1)一审、二审的认定自相矛盾

先认定崔某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又认为崔某没有运输业务虚开发票。非法抵扣的11万税额实际上是由沃源公司抵扣,但崔某被认定为非法抵扣。这些都是一审、二审判定自相矛盾的地方,为后面再审翻盘做铺垫。

2)没有骗税目的的找他人代开发票行为与虚开发票不一样

崔某的车队虽然挂靠在路路通公司,并让其开发票给沃源公司,但是车队实际发生了运输业务,代开发票并不是以骗税为目的。这与没有发生运输业务虚开发票的性质不一样。

而且根据法研[2015]58号的研究意见,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说,崔某之所以能翻盘的重点就在于没有骗税目的且实际发生了运输业务。

理道观点

车队与沃源公司的合同、资金、服务流向一致,但是发票由路路通公司开给沃源公司,两家公司间无业务关系。虽然法研[2015]58号中明确挂靠开票不属于虚开专票,但是小编认为沃源公司取得挂靠发票还是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风险。

实际上,企业日常紧急运一点小货物,临时叫个私人司机拉货的情况是很普遍的,而且这个个人司机通常会挂靠在某间物流公司名下。那怎么样才能避免风险呢?

两种方法,一种是个人司机申请代开发票,另一种是个人司机车队自己设立个体户自行开具发票。

由于2017年关于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票的政策放宽,个人司机可以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向国税机关或互联网物流平台试点企业申请代开专票。

但是要注意,请个人司机或某个车队进行运输之前,一定要检查对方是否获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哦。

(法规依据:《道路运输条例》、交公路发[2005]5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税总函[2017]579号)一审文书号:(2014)沂刑初字第78号、二审文书号:(2015)淄刑二终字第18号、再审文书号:(2017)鲁02刑再2号)

▌关于个税最新政策,理道线上、线下培训都已经准备好,快扫码报名吧

©本文版权归“理道财税俱乐部”所有

欢迎转发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企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服务


在快速多变的税务政策环境中,如何有效管理企业税务风险?第三方专业服务是企业的最优选择!

★ 服务内容

  • 现场税务风险诊断:分析评估企业日常税务风险

  • 企业税务风险清单:提供企业日常税务风险清单

  • 辅导防范税务风险:解答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疑难

  • 日常税务风险提醒:提示企业日常可能存在的风险

  • 日常经营税务分析:经营活动税负率的分析评估

  • 最新政策分析辅导:提供最新财税政策分析辅导

  • 定期上门纳税辅导:定期上门辅导日常税务管理

  • 定期上门风险评估:定期上门针对性税务风险评估

  • 汇算清缴纳税辅导: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总结、辅导

  • 协调处理税企关系:提供与税务机关交往的建议

—————— 联系理道 ——————

电话:020-38264561 \ 38264552

或者“长按二维码”联系客服君^_^

理财有道,“税”得安稳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1234
内容 2107
粉丝 0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1234
总阅读14
粉丝0
内容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