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推迟纳税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50% ③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所收购股权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交易对价中以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 ⑤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更多上市税筹的思路与方法,欢迎扫码听曾建斌老师分享↓↓↓

©本文版权归“理道税筹”所有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推迟纳税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50% ③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所收购股权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交易对价中以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 ⑤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更多上市税筹的思路与方法,欢迎扫码听曾建斌老师分享↓↓↓

©本文版权归“理道税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