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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向非关联企业提供无息借款被税务稽查

案例:向非关联企业提供无息借款被税务稽查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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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干货分享~

作者:黎诗婷   导师:廖娟
非关联企业间发生相互借款的行为比较普遍,若无偿提供借款则涉及一定的税务风险,近日深圳A公司就因此被税务稽查。

案情概况

税务人员在检查A公司时发现其从银行获得贷款,同时将所贷资金无偿借给了四家非关联公司使用,没有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并将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存在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税务风险。

稽查过程

1、财务报表往来款项大额长期挂账

税务人员检查A公司财务报表发现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存在较大数额的长期挂账,认为其存在资金借贷或未及时确认收入的税务风险。

2、向非关联公司提供无偿借款

通过检查往来款台账等资料,税务人员对A公司资金借贷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发现其一方面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将贷款无偿提供给四家非关联公司使用。A公司为非集团内部公司提供无偿借款,需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取得银行借款后将资金转借给其他非关联企业的,A公司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不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案例结果

最终,A公司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增利息收入150.96万元,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并缴纳了相应滞纳金,合计35.82万元。

小编提醒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可在2023年之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非关联企业之间提供无息借款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无偿借款行为涉及一定税务风险,想了解更多税务处理问题、合规税务筹划的,欢迎咨询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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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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