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近期,小编收到咨询,如果与共同填报人填报的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超过扣除标准100%该怎么处理?
小编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为例,整理了具体操作办法,一起来看一下吧!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步骤
第一步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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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作废”或“修改”
此时可以看到填报扣除项目的扣除比例等具体信息,请与共同填报人确认是否存在合计填报超过100%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相关情况,可进行“作废”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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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表示本人相关年度不再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由他人享受。“修改”——“修改设置扣除比例”表示与共同填报人共同分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需要确保双方合计填报不超过100%。
第三步 更正对应年度汇算
如果调整了2019-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人员还应同步更正对应年度汇算申报。2023年度因未到年度汇算期,仅需更正专项附加扣除,无需更正年度汇算申报。更正申报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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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来源:上海税务
曾建斌老师【南宁站】粉丝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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