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覃嘉敏 导师:曾建斌
年末了!在这大促的好日子里,想必各位财务已经遇到了不少财税上的疑惑吧。下面就来简单讲一讲,一些常见的促销活动税会处理问题。
问题一:
直接打折促销,销售额该如何确认?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五项、国税函〔2010〕56号
问题二:
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该怎么办?
法规依据:国税函〔2010〕56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
问题三:
积分兑换礼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要不要交?
所以,小编还是建议:
法规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
问题四:
“满一百送五十”的促销形式,收入可以确认为五十?
由于这“五十”是下次购买时才可以抵,所以在本次消费中,商家不能按照抵了五十后的金额来确认收入,而是按照消费者实际给了多少来确认收入。等之后,消费者真的用了那张五十元折扣券后,商家才可以按照折后价来确认收入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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