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建斌
这篇文章适合“听”:点击右上角,选择“听全文”就可以开始“听”这篇文章了。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
曾老师点评
园林绿化公司需要苗木,这家公司就租赁场地自己种植苗木。在税务稽查时出租方否认租赁关系,出租方也没有收到该公司的租金,公司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确实有自产自销的业务存在,企业自产自销的业务属于虚构。
2、你公司取得厦门隆速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生金太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训咨园林有限公司、厦门洁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厦门隆速科技有限公司不含税金额2912621.4元,税额87378.6元,发票份数30份;厦门生金太科技有限公司不含税金额970873.8元,税额29126.2元,发票份数10份;厦门训咨园林有限公司不含税金额4368932.1元,税额131067.9元,发票份数45份;厦门洁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不含税金额1456310.7元,税额43689.3元,发票份数15份,以上合计金额9708738元,税额291262元,价税合计10000000元。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的发票而受让增值税普通发票。
曾老师点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法律术语。“知道”就是根据当前企业提供的信息,企业相关人员知道接受的发票属于虚开。“应当知道”就是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作为心智正常的人应该已经知道这些发票属于虚开。对于没有业务关系接受虚开发票,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定企业的责任是常见处理方式,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应该了解这一法律术语的含义和运用场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2倍罚款,即增值税罚款10304463.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721312.47元,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拟对你公司的发票违法行为处以500000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1525776.35元。
曾老师点评
对企业偷税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罚,对企业发票违规行为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罚,由于企业存在主观故意,金额大,因此分别罚款2倍和50万的顶格罚款。
因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及生产经营地址,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我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厦税一稽罚告〔2022〕15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曾老师点评
企业已经处于走逃失联状态,通过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3月1日


吧,觉得这篇文章有用就推荐给自己的朋友吧!
扫码立即进入

大家都在关注
1
企业买卖股票如何申报纳税
热
2
案例:股东借款不还,老板补个税,企业被罚0.5倍!
热
3
热
点阅读原文,进入曾老师线上课平台!
点点赞
点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