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建斌
珠海一家企业受到税务检查,企业不配合,拒绝税务检查。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
案例具体情况:
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珠税一稽罚告〔2024〕6号)
被稽查企业:珠海市**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1、接受大连**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2、在税务检查期间,不接听电话、拒收资料、不提供纳税资料等方式,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3、企业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情节严重,拟对该公司处4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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