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倩怡 导师:廖娟
01.案例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YCTH酒业有限公司通过电商渠道销售白酒,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该公司2021年至2023年期间在电商平台经营的两家网店销量可观,店铺首页显示售出商品数量高达“6W+”,按照旺销商品均价50元计算,销售金额高达300万元,而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销售收入仅为9万元。
该公司提供的会计账簿、订单合同、物流单据等资料十分齐全,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也能一一对应,税务机关认为该公司提供虚假资料的可能性非常大。
甚至可能删除了线上交易的相关数据,决定从电商平台入手,通过后台调取该公司的的商品销售明细、结算记录等数据,并与提现账户资金流水、微信支付宝账单进行业务流、资金流交互比对。
02.案例警示
大数据分析下,电商平台销量数据与申报销售收入差异较大存在疑点。税务机关可以直接绕过企业取得后台数据,收入无处隐藏!
03.案例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案例情况
宁波BYY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洗护用品及奶粉,收入的货款通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匿报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
案例警示
电商企业由于行业特性,不存在长期的应收账款挂账,收入确认不规范会在财务报表反映,财务报表存在异常情况容易引发税务稽查!
案例来源
甬税稽三罚〔2022〕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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