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小芳 导师:廖娟
根据同花顺近期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分局在2022年底要求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同花顺员工持股平台)按照财税(2009)59号文等规定补缴税款。
网传补税金额可能高达25亿!!!
补税事件脉络
2007年8月,凯士奥在上海注册成立,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
2020年4月,迁至北京中关村,并将组织形式从“有限公司”变为“有限合伙”
2020年7月,迁回上海
202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分局向凯士奥发出通知,认为凯士奥 “涉嫌在转换组织形式的过程中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要求按照财税(2009)59号文等规定,因企业组织形式转换而视同进行清算,自行补正申报并补缴税款。
据悉,凯士奥目前正在通过减持方式筹集补缴税款的资金。
迁址及转换组织形式原因
公司变合伙的涉税分析
依据财税〔2009〕59号第四条,公司由法人转变为合伙企业,视同股东清算注销公司,用注销后分得的财产再投资成立新合伙企业。
在清算注销公司环节会涉及税负,凯士奥就是在这个环节产生补税风波。
为何要凯士奥先迁到北京中关村再变性质呢?原来呀,大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均不允许企业直接转换组织形式,而北京、新疆等部分地方有特殊政策,规定公司可直接由公司变性为合伙企业。凯士奥可能出现理解偏差,以为在工商层面直接变性为合伙企业,在税务层面也不用履行清算程序。
且同花顺表示他们有向法律、税务专家咨询,专家认为财税(2009)59 号文并不适用中关村改革创新的“转换”行为,税局此举有待商榷。你们怎么看?
★小编提醒★
且不论税局和专家谁对、谁错,凯士奥“迁址及变性”的举措本就是事后做出的补救行为,还不小心成为了网络上“税筹”失败的案例。
事前做好税务筹划,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重大交易的财税风险,提高税务效益。建议大家搭建股权架构要提前做好规划,全面评估潜在的财税影响,寻求财税专家的专业意见,综合业务、法律、税务、资本等多维度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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