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劳务报酬税收新政策带来三大利好

劳务报酬税收新政策带来三大利好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2025-06-30
0
导读:干货分享~

作者:曾建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出台,个人从互联网平台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税收征管有三大利好的变动!

01

三大利好变动

1

   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缴制度

政策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也就是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先扣除20%的费用,再每月扣减5000元以后才预缴个人所得税。大多数临时人员的劳务报酬收入不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了。

2

   增值税:个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政策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也就是

过去自然人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的限制取消了,个人从互联网平台取得劳务报酬每月10万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税了。不用再为增值税烦恼了。

3

   企业所得税:凭完税凭证税前扣除

政策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已为从业人员办理各项税费的完税凭证可以作为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

也就是

平台企业扣缴申报了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凭完税凭证可以税前扣除劳务报酬,不需要取得个人代开的劳务报酬发票了。不再为代开发票烦恼了。

以上三大利好将改变个人临时劳务的市场格局.


02

税收新规定带来的影响

1、从互联网取得劳报酬的临时人员舒了一口气


例如:一个自媒体经营者,每月从网络平台上取得8000元收入,根据政策免征增值税、可以减去20%也就是1600元,再减去5000元才预扣个税,只有1400元的应税收入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压力比较小。

2、促进互联网的发展


对没有加入平台自己做临时服务的人员按过去的规定交税,不能享受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每月减去5000元预缴个税,预缴个税的金额高,个人税收压力大。

新政策的出台必然吸引更多临时人员加入互联网平台,有利于互联网经济的壮大。

3、对灵工平台造成压力


过去由于临时工的劳务报酬税务处理有难度,很多平台企业将人员委托给灵活用工平台,现在互联网平台企业能够自行解决税务问题,就没有必要委托灵工平台解决了,预计灵工平台的业务会受到影响。

过去灵工平台将劳务报酬通过各种方式变通按经营所得纳税,现在也没有必要了,直接按劳务报酬纳税没有问题了。但没有税交上去,灵工平台的收益从何而来?灵工平台要改变经营模式了。

4、成立个体户的必要性减少


在旧政策下,一些人员取得个人劳务报酬,为了规避预扣缴个税高的压力,就注册个体户,将劳务报酬违规变为经营所得,导致个体户满天飞。

以后,对于年收入12万以下的临时人员,按照新政策能享受税收优惠,能降低预缴个税,经过年度汇算清缴,个人税负很低,完成没有必要成立个体户。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从此,劳务报酬的税务筹划进入新阶段。

觉得这篇文章好就给曾老师点赞吧,觉得这篇文章有用就推荐给自己的朋友吧!

618学习狂欢节,财税干货抄底价

活动最后一天,扫码立即参与


大家都在关注



1

一文了解|零申报的四大误区

2

警惕!研发费用和个税处理不当,宁波这家企业踩坑了

3

公司为员工租房支付的费用,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欢迎加入曾建斌老师的粉丝群
学习了解更多干货内容!

阅读原文进入曾老师线上课平台

点点赞

点在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1234
内容 2107
粉丝 0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1234
总阅读14
粉丝0
内容2.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