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与第三方业务合作,对方导致本公司的产品发生了损失,收到对方赔偿以后税务如何处理?理道税务合规管家以案例说明税务处理方法。
案例
某公司与第三方仓储公司签订了仓储服务协议,企业将产品发到第三方仓储公司,存放在仓储公司。客户下订单后,仓储公司根据指令负责送货。合同期满,经双方共同盘点,存放的产品产生了短缺,法院判定仓储公司按产品含税销售价赔款,企业的短缺损失、收到赔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分析
1、增值税:企业存货产生短缺损失,即使是第三方造成,也属于非正常损失,企业应该做进项转出,企业收到仓储公司的赔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企业存货短缺损失抵减对方赔偿以后差额部分作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由于对方按销售价值赔偿,企业的损失按成本价值确认,抵减以后企业实际会产生营业外收入。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提醒
实际业务千变万化,对税务处理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税务急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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