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或者达到一定条件可自愿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情况,企业能够提前知晓转变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转变身份前的一至两个月是关键的过渡期,需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呢?
01
及时办理收入确认
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确认收入,需按一般纳税人税率缴纳增值税。
建议
企业由于与客户存在确认收入的时间差异,对已经实现销售、完成服务的业务,抓紧时间通知客户,与客户对账,在未转换身份前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02
提前通知、调整供应商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对应进项税额。
企业如转为一般纳税人后,采购货物需要取得专用发票,应提前通知供应商配合;若现有供应商无法提供专用发票,可协商调整采购单价,或者规划寻求合适的供应商。
03
暂停固定资产采购
小规模期间(已取得生产经营收入)采购固定资产,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暂停非紧急固定资产采购,将采购时间安排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之后。
04
控制存货余额
小规模最后一个月结存的库存越高,税务成本越高。结存的存货需要按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但无对应进项税额抵扣。
减少存货采购,企业对日常销售、消耗的存货进行分析,根据日常需求量决定采购量。
05
避免违规操作
部分企业将小规模期间采购的存货、固定资产办理退货冲红字发票,然后让供应商重新开具专票,抵扣对应进项税额。而实际并未真实退货,属于违规操作。
注意不可违规抵扣小规模时期取得的进项。
小编分析
无论是强制转换还是自愿申请,企业都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有规划、有准备地成为一般纳税人,千万别稀里糊涂转换身份后,才发现诸多事项处理不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增值税法》2026年起正式施行,预计《实施条例》及配套文件于今年逐步出台,想了解更多有关增值税法的政策解读、风险防范、税务筹划,欢迎参加曾建斌老师《增值税法咨询辅导领航营》学习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8〕33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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