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公告正式生效。现在整个差旅费抵扣规则的底层逻辑变了。
先说3个最直观的变化:
第一,交通票抵扣处理更规范
以前财务处理飞机票、高铁票,需要人工计算进项税额。
现在符合条件的电子客票,按照规定凭证信息处理,减少人工计算错误。
第二,差旅凭证信息要求更严格
以前部分企业拿到票就报销。
现在需要关注:乘车人是否匹配; 身份信息是否完整; 票据是否真实有效。票据缺少关键内容,即使真实发生,也可能影响抵扣。
第三,报销资料要求更完整
税务审核不再只看一张发票。出差审批、行程记录、付款记录、业务关联资料,都可能成为判断依据。
另外:
重点提醒:五类绝对不能抵扣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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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票务代理开的服务费发票
很多企业通过平台订票,收到的是代理服务费发票。注意:代理服务不是旅客运输服务。不能简单按照交通费进行进项抵扣。
2. 客户、讲师、外部人员的差旅费用
企业替外部人员承担机票、住宿、交通费用。即使票据真实,也要判断业务性质。不能直接按照员工差旅进行抵扣。
3. 团建、旅游、探亲等福利性支出
这些费用和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属于福利或个人消费性质,不能按照正常差旅费用处理。
4. 无实名信息、无法证明真实性的票据
比如:信息缺失的交通票;无法对应人员的发票;只有小票,没有完整资料。税务关注的不是票真假,而是业务能不能闭环。
5. 只有发票,没有出差证明
一张住宿票、一张车票,证明不了一次真实业务。
企业最好保留:出差申请;审批记录;行程信息;业务沟通资料;付款记录。资料越完整,风险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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