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设计师以个人身份在两个平台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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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台当月服务收入7万元; -
B平台当月服务收入7万元。
单独看,每个平台都没有达到10万元;但两个平台合计14万元,已经达到增值税起征点,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就出在:10万元标准看的是同一个自然人当月全部应税交易,不是每个平台分别给一次免税额度。
一、换个平台,不会多出一个免税额度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取得服务收入,并由平台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的,应当以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
2026年现行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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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月为计税期间,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 -
未达到起征点,可以免征增值税; -
达到起征点,应当按照规定对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10万元是“个人当月合计标准”,不是“A平台10万元+B平台10万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
二、两个平台各7万元,税款怎么算?
假设该从业人员当月取得的不含税服务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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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达到10万元起征点,不能再分别按“每个平台低于10万元”享受免税。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3%征收率应税交易,减按1%征收增值税。
如果14万元为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约为:
14万元×1%=1400元
如果14万元是含税收入,应先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不能直接乘以1%。具体还需结合收入性质、开票情况及平台代办数据计算。
政策依据:增值税法施行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公告
三、平台怎么知道你还有其他收入?
现行规则已经建立多平台收入汇总机制。
同一名从业人员一个月内从两个以上平台取得服务收入,合计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向相关平台推送汇总申报信息。
各平台再按照自己当期代办申报的销售额,分别办理汇总申报和缴纳税费。
以上面的例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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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台对应7万元收入,代办相应税费; -
B平台对应7万元收入,代办相应税费; -
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时,按两边合计14万元计算。
相关规则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台为从业人员办理扣缴、代办申报的公告
四、哪些人最容易忽略这条规则?
这项规则主要影响以个人名义通过平台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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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摄影师、程序员; -
主播、达人及内容创作者; -
咨询、培训和知识付费从业者; -
在多个平台接单的自由职业者; -
同时取得平台服务收入和其他应税收入的自然人。
需要特别提醒:这篇文章讲的是自然人平台从业人员取得服务收入,不宜直接套用到所有企业店铺、个体工商户或者普通商品销售商家。
不同经营主体的纳税期限、申报方式和优惠适用条件并不完全相同。
五、还要注意三件事
1. 达到标准,不是只对超过部分缴税
达到起征点后,原则上应当对当月全部应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不是只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缴税。
2. 不能只看实际到账金额
平台佣金、技术服务费等通常属于成本费用,不能简单从收入中扣除后,再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
3.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要分开看
平台代办增值税申报,不代表个人所得税已经全部处理完毕。个人所得税还要根据收入性质、扣缴情况及年度汇算分别判断。
结尾
多平台经营最大的误区,不是收入太高,而是把每个平台当成独立的免税账户。
真正需要核对的是:
同一个人、同一个月、全部平台及其他应税交易合计是多少。
我整理了一份《多平台收入合并自查表》,可以直接填写平台收入、其他收入、已扣税费和申报状态。
后台回复“多平台”,领取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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