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的第二条还指出:“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南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分类处置。”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