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传华、九天揽月
语音播报:风吹麦浪
【导读】
广州南沙地处大湾区,毗邻香港澳门,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是中央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实行的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国策之一。国务院13号文对促进珠三角与港澳的连片协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本文较详细地解读了13号文的精神实质,希望对读者及时理解国家对南沙的政策和策略有所帮助。
近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第13号文),这无疑是国家给予南沙的一个“大红包”。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国策之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际体现,对国家经济金融的发展必将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为更好地协助读者朋友学习领会和消化该文的精神实质,我们特对该文做了较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如下:
总体方案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时机值得思考,是在上海和北京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务院召开了10万人恢复经济动员大会之后发布的。以往我国一项新的政策发布通常的顺序是:上海先行先试,广东后续试点,其他地区陆续复制推广。而此次首次超越上海,由国务院直接下达对一个重点地区的合作总体方案尚属首次,足见国家对以南沙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的重视和未来对该地区战略布局的精心安排。
为何通知不像以往在整个广东自贸区的广州、深圳、珠海和南沙四个片区全面铺开,而仅仅选取南沙?是个值得研究思考的问题。
粤港澳大湾区的辐射面积远远大于全国18个自贸区的总和 。而南沙地区背靠粤港澳腹地,面向珠海湾,与海湾两侧的香港和澳门形成了掎角之势,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区位优势。集中优势资源,给足最优政策,下大力开拓出一片新的示范区,拿出具体落实方案,以上一切都显示了国家在后疫情时期,深入改革开放,扩大高水平贸易和金融开放的决心。
通知全文共七个大的部分,共计27个条款。内容十分具体详实,可落地性可操作性强。全部内容可以归纳为“以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海洋资源,打造科技创新平台;以最优的条件吸纳粤港澳有志青年投身南沙,开创青年合作园地;以最高的开放水平和姿态,开放和迎接包括国际海运和国际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以最优的营商环境,吸纳世界各地人才和资本投资于大湾区建设”。
那么全国的金融机构和特别是身处广东和粤港澳地区的商业银行们,你们为此做好准备了吗?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本轮大规模疫情爆发之前,国家外汇局就已经为推动跨境融资高水平开放,特为上海的临港片区和广东的南沙地区现行出台了特殊的外汇政策。广东省外汇局曾经发布了二十四条细则。内容分为资本和经常项下包括了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如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一是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等。可惜因为疫情影响,也因为广大商业银行和企业并没有真正领会新政的意图,更没有落实到工作中去。
请广大金融机构和金融工作者注意了,本通知在具体金融政策中,特别新增加了港澳投资者可设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期货公司(没有限制股份比例),积极支持跨境机动车及跨境医疗商业保险。这是迄今为止除了商业银行外最大的资本和保险业金融政策开放。此外还可能在不久的将来看到新设立的国际商业银行(外商独资或粤港澳合资)。
还首次提到支持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并再次强调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这是对年初外汇局给南沙的大礼包政策后,再次提及这一新政,旨在鼓励我国有能力的投资企业走出国门,入股和投资境外私募股份或非上市企业,特别鼓励投资于境外高科技企业。
此项QDLP政策,包括QFLP(境外合格有限合伙人的英文缩写,投资目标为国内PE及VC市场) 等都是近几年国家外汇政策积极支持和倡导的方向,各家银行应该积极响应和顺应政策,做出具体部署。
乘风破浪、大干快上是时代的呼唤。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科技、外经贸、金融等关键部门应擅于学习领会来自政府部门的新信息,抓紧付诸实施,为南沙早日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而努力奋斗。
下期预告:下篇文章将从三大点分析解释了信用证效期的确定和推算以及相关的风险点,希望有助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外贸人和国际业务条线的银行人提高知识和操作水平。详见《企业财务必须掌握的信用证三个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