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信用证统一惯例要不要修订?(上)

信用证统一惯例要不要修订?(上) 华腾辉创
2022-08-02
1
导读:国际商会颁布的最新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自2007年施行以来已历经十五个年头。虽然极具权威性,但某些条款和规定尚有不明确或画蛇添足之处,国内外许多银行已提出修订或再版。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

作者:空山一鸣

播音:风吹麦浪

【导言】

国际商会颁布的最新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自2007年施行以来已历经十五个年头。该惯例不属于法律,但为全球绝大多数银行所认同并在信用证业务中作为操作指南和法庭评判的重要依据被广泛采用。虽然UCP600极具权威性,但其某些条款和规定尚有不明确或画蛇添足之处,国内外许多银行已提出修订或再版。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撰文提出了三点个人见解,现引述如下,以飨读者。

各位外贸企业的同仁,大家好。给大家报告一个消息,最近各家银行又收到了ICC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关于是否修改UCP/ISBP的调研问卷。难道UCP600又要开始修订了?话不多说,简单谈谈个人观点。

UCP600是否需要修订
为什么说“又”要修订呢?是因为很早业界就提出了修订UCP600的建议, 2016ICC国际商会结合近些年出具的案例意见提出了初步看法,也向各国的国家委员会征求过意见,除墨西哥表示应全面修订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明确支持国际商会关于当时修订UCP600没有必要的观点。

其它的国家委员会要么没反馈意见,要么内部没达成一致,要么少数几个国家表示只修订个别条款无需全面修订。因此在2017年的雅加达会议上,国际商会就给出了结论,不修订UCP600

关于是否修订的理由,正反双方各有立场和考虑,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找找官方资料,在此不再细述。总结一下就是,寻求官方意见的绝大多数案例中,争议的焦点并非惯例本身有问题,更多的是各当事人对惯例的理解不到位。

UCP600是否完美
从官方案例来看,全面修订UCP600确实没有太大必要。其实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对UCP真是爱恨交加呀。诚然,UCP对全球贸易和信用证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乃爱也。

但我们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理解和研究它,还要在实务中摸索UCP未涉及事项并总结经验。且不说天天和惯例打交道的银行人员都不能完全吃透它,就更别提外贸企业、船公司、保险公司、商检机构等这些跟信用证有关但又无法全身心学习惯例的各类从业人员。毕竟术业有专攻,也就势必造成各类单据在制单时存在许多不符点的现象,此乃恨也。

即便国际商会认为很多不符点的起因是对惯例的理解不到位造成的,但根源也是因为惯例本身较为复杂,导致许多非单证人员难以完全理解。

信用证的结算份额为什么下降了那么多?除了固有流程较长以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不符点争议导致的拒付增多,信用证变成了拒付工具的趋势,外贸企业甚至银行人员逐渐对这个结算工具失去信心。再加上其他结算工具快速发展和电子技术进步,信用证份额下降似乎成为必然。

那为什么不符点争议又会增多呢?当然,我承认,争议多确实是各当事人对其理解不到位造成的,此乃外因。但我们可不可以再反思一下,有没有可能是由于UCP600自身还不够清晰、不够简明而容易造成大家的理解困难呢?从多年的从业和培训经验看,显然深入理解UCP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是我后面要分析的重点,此乃内因。

至于2017年国际商会根据全球意见而得出不修订UCP600的结论,不可置否。但五年又过去了,如果业内还一致觉得完全不需要修订的话,这反而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从引发这么多的争议案例看,UCP600真的病了,虽说不是大病,但完全可以大胆地对它动动局部手术嘛!改造后恢复机能,重新焕发活力,保持全球贸易界第一惯例的地位,岂不妙哉?

这样一个存在了上百年的既古老又成熟的结算工具,但愿不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消亡。难道我们没有责任、没有义务去完善它、优化它吗?当然有,责无旁贷,而且越快越好!

UCP600哪些条款值得我们动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咱们不见不散!

END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华腾辉创
1234
内容 89
粉丝 0
华腾辉创 1234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