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生效,京东送货上门标,你开通了吗?
大鲸电商咨询
您开通了送货上门标了吗?建议“稍微”大件的类目能开则开哦。
京麦商家中心-服务-商家服务中心-送货上门服务(具体可开通送货上门商家范围、品类、覆盖区域以京麦商家中心系统页面为准)。

其中大件类目下由指定物流公司承运的商品默认开通送货上门服务(具体指定物流公司和类目明细以京麦商家中心系统页面为准)。
家具、家装建材品类商家可选择开通品类特色送货上门服务,详情可见《京东开放平台送货上门服务规则(家具、家装建材)》。
如果开通了送货上门(或者没开通也可能赔付!),但没有为顾客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标准,则需要进行赔付。赔付规则如下:
一)若商家未选择商品打标“送货上门”,当消费者进线咨询投诉未送货上门时,商家应为消费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当消费者投诉未送货上门并成立时,商家应承担赔付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我没开通被投诉成立也要赔付,那我去那里索赔?
(二)若商家选择商品自主打标“送货上门”,并使用线下签约物流服务商承运订单,当消费者投诉未送货上门并成立时,对于不含大件类目商品的订单,商家须向消费者赔付300京豆,对于含大件类目商品的订单,商家须向消费者赔付1000京豆。
(三)若商家选择商品自主打标“送货上门”,并使用平台签约送货上门服务商承运订单,当消费者投诉未送货上门并成立时,由服务商向消费者赔付300京豆。
(四)大件类目下由指定物流公司承运的商品默认开通送货上门服务并打标“送货上门”,当消费者投诉未送货上门并成立时,商家须向消费者赔付1000京豆。
京东送货上门服务规则于2024年4月1日发布,于2024年4月8日生效,具体细则请以官方为准。
1、若消费者下单后需更改收货地址,需与商家协商,若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则按照消费者与商家协商内容执行;若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未果,且商家已发货,则商家可不接受消费者更改收货地址的请求。如更改后的收货地址超出商家承诺的“送货上门”服务区域,商家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同意后,商家可不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2、若消费者提供的收货地址中的学校、单位或住宅小区等不允许配送车辆或送货人员入内,由此导致无法完成“送货上门”服务的,商家不承担未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责任。
3、因天气、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延迟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消费者可与配送人员再次预约送货时间,商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未按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