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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海商法第93条改了——客户弃货,费用你扛!外贸人,你的风控跟上了吗?

5月1日起,海商法第93条改了——客户弃货,费用你扛!外贸人,你的风控跟上了吗? 外贸出海风向标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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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海商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93条,一个沉默了30年的条款,终于动了。

2026年5月1日,新修订的《海商法》将正式施行。

其中第93条,一个沉默了30年的条款,终于动了。

“收货人承担责任”,改成“托运人原则承担”。

翻译成人话就是:货到港后,客户不要了——以前损失可能算客户的,现在算你的。

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写进法律的白纸黑字。

先讲个真事。

去年,我一个做机械配件的朋友,发了一批货到埃及。客户付了30%定金,余款说等提单复印件到了就付。

货到港了,客户说市场不好,不要了。

他傻眼了。

货在港口压着,每天滞箱费几十美金。想退运?运费比货值还高。想转卖?当地没渠道。找客户?人家已经不回消息了。

最后,货被海关拍卖,他一分钱没拿到,还倒贴了滞箱费和海运费。

以前遇到这种事,他还能跟货代扯皮:谁的责任?谁的运费?谁的滞箱费?

5月1日以后,连扯皮的余地都没了。

01 新规到底改了啥?你只需要记住三点

法律条文不念了,你也不需要背。你只需要记住以下三点:

你就记住一句话:货到港后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弃货费、滞箱费、滞港费、仓储费、销毁费——以前可能找收货人要,现在直接找你要。

你是订舱方,你负责。

客户不付款?你的事。
客户不提货?你的事。
客户失联了?还是你的事。

你以为你和客户之间是“款到发货”的默契。但在法律眼里,你是第一责任人。

这件事最吊诡的地方在于:你连货权都没了,责任还在。

提单在你手上又怎样?物权是你的又怎样?产生的费用,承运人只认订舱时签合同的那个人——就是你。

所以,别再问我“海商法第93条到底怎么解释”。你应该问的是:

“我的订单,如果客户不付款,我扛不扛得住?”

第一,弃货费用,你扛。

客户不要货了,港口产生的弃货处理费、销毁费、环保费——以前承运人可能找收货人,现在直接找你要。

第二,滞箱费、滞港费,你扛。

货物在港口压着,每天产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堆场费——这些钱会一直累积,直到你付清为止。而且承运人有权扣押你后续的货物。

第三,承运人不用再“证明收货人有过错”。

以前,承运人想起诉收货人,需要证明收货人有错。现在不需要了。你作为托运人,先承担责任。你付完了,自己去跟收货人追偿。

简单说:法律把“先找谁要钱”的顺序改了。以前先找收货人,找不到再找你。现在先找你,你付完了自己去追收货人。

对于货值不高、利润不厚的中小外贸企业来说,这意味着一件事:你可能不是赔不起这批货,但你可能赔不起这批货产生的“连带费用”。


02 别把希望寄托在“老客户”三个字上

很多人觉得:我跟这个客户合作五年了,他不会坑我。

天真。

疫情之后,我见过太多“合作十年”的老客户突然暴雷。不是客户想坑你,是他的下游垮了、他的银行抽贷了、他的市场崩了。

他自己都活不下去,拿什么付你?

另一个做建材的朋友,跟一个德国客户合作了八年。去年德国客户突然申请破产,欠他18万美金。他去追债,律师告诉他:你是无担保债权人,排在第N顺位,等资产清算完,可能一分都拿不到。

18万美金,三年利润,一夜归零。

他后来复盘:那个客户的付款方式一直是O/A 45天。他觉得“德国人信誉好”,从来没用过中信保。

信誉好,不代表不会破产。

所以我的观点很简单:不管你信不信任客户,先把风控做了。这不是针对客户,这是保护自己。

就像你开车系安全带,不是因为你觉得今天会出车祸,是因为你出不起那个事。

03 你的付款方式,决定了你的生存概率

新规之后,付款方式不是“怎么收钱”的问题,是“怎么不亏钱”的问题。

我按照风险从低到高,给你排个序:

第一档:100%前T/T(最安全)

钱到账再发货。客户弃货?他钱都付了,比他更怕弃货的是他自己。

缺点:很多客户不愿意,尤其是大客户。

适用场景: 新客户、高风险国家、小订单、样品单。

第二档:30%定金 + 70%发货前付清(推荐)

客户付了70%,他弃货的意愿会低很多。万一真的弃货,你损失的也只是30%的利润空间,而不是整柜的本金。

适用场景: 大部分B2B订单,尤其是货值中等以上的产品。

第三档:30%定金 + 70%凭提单复印件付款(风险较高)

这是目前最普遍的方式,也是风险开始放大的方式。

客户拿到提单复印件,可以拖你十天半个月。货到港了,他钱还没到。货在港口压一天,你就多付一天滞箱费。他要是不想要了,你连退运都难。

新规之后,这个方式的风险上了一个台阶。 因为滞箱费、仓储费,承运人可以直接从你账上扣。

如果你只能用这个方式,必须搭配中信保。

第四档:O/A 赊销(高危)

货发了,钱没有。客户说30天后付,你等30天。客户说再等等,你再等。客户说不要了,你连追债都难。

新规之后,O/A的风险已经不是“收不到钱”了,而是“收不到钱 + 还要倒贴滞箱费 + 还要被承运人追债”。

除非你有中信保全额覆盖,否则不建议任何形式的O/A。

第五档:货到港后付款(最危险)

货已经到人家地盘了,你连谈判筹码都没有。客户说“先验货再付款”,你同意还是不同意?不同意,货退不回来。同意,验完货他可能说质量有问题,再砍你一刀。

新规之后,这个方式基本等于“把刀递到客户手上”

建议直接放弃这个方式。

04 中信保,你到底用没用对?

很多人说:“我有中信保啊。”

但你用对了吗?

我见过太多人踩的坑,列出来你自己对照:

坑一:只开了保单,没申请买家额度。

保单是“资格”,额度是“具体的钱”。你不申请额度,出事了一分钱赔不到。

正确做法:每个客户、每笔订单,提前申请额度。额度下来了再发货。

坑二:额度只有10万美金,你发了20万美金的货。

中信保只赔额度内的部分。超出的10万美金,你自己扛。

正确做法:发货金额不要超过审批额度。如果客户订单大,分批发货,分批收款

坑三:客户逾期了,你没在规定时间内报案。

中信保对报案时间有要求。拖几天,可能就不赔了。

正确做法:客户逾期第一天,就启动内部流程。逾期7天,必须正式报案。

坑四:以为有中信保就可以随便做O/A。

中信保不是100%赔付。通常赔付比例是70%-90%,剩下的你自己承担。而且有免赔额、有除外条款。

正确做法:把中信保当成“降低损失”的工具,不是“消除风险”的工具。 最好的风控还是付款方式本身。

坑五:忽略了“政治风险”和“买家信用风险”的区别。

中信保承保的是买家信用风险(比如客户破产、恶意拖欠),部分政治风险(比如汇兑限制、战争)。但有些风险不保,比如客户对质量有争议——你货有问题,中信保不赔。

正确做法:发货前,把所有质量相关的问题都跟客户书面确认清楚,保留证据。


05 把风控变成流程,不是口号

很多老板问我:你说的这些我都懂,但业务员执行不下去怎么办?

业务员说:“客户不接受这个付款方式,说别人家都可以。”

你怎么办?

我的答案是:把风控写进制度,而不是交给业务员判断。

怎么做?

第一,制定“不可谈判条款”。

哪些条款是业务员没有权限让步的?写下来,贴在他工位上。

比如:

  • 新客户首次订单,必须30%定金

  • 印度客户,不接受O/A和D/P

  • 订单金额超过5万美金,必须申请中信保额度

第二,建立“例外审批流程”。

如果客户确实优质,需要破例,可以。但必须有审批。

比如:业务员提出申请 → 主管评估客户资质 → 老板最终签字。三个人都要签字,出了事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把风控纳入绩效考核。

业务员不是因为“怕丢单”就不敢跟客户谈付款条件吗?那你就告诉他:合规的订单,提成正常发。不合规的订单,出了事业务员也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风控不是业务员的敌人,是公司的底线。没有底线,就没有未来。


06 写在最后:好日子不是被政策毁掉的

海商法改了,很多人慌。

但其实,好日子不是被政策毁掉的,是被“裸奔”毁掉的。

那些本来就有风控的公司,不会有太大影响。付款方式一直很规范、中信保一直在用、合同条款一直很完整——新规对他们来说,只是多了一条“提醒”。

那些一直在裸奔的,今天觉得“运气还不错”,明天可能就觉得“天塌了”。

这个行业,从来不缺订单,不缺客户,不缺勤奋的人。

它缺的是:在顺利的时候,愿意为“不顺利”做准备的人。

5月1日之后,风险不会消失,只是转移到了更不该被忽视的地方。

你准备好了吗?


关于我们

我们专注外贸拓客增长服务,帮助外贸企业搭建从获客到风控的全套系统。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付款方式是否安全,或者想定制一套适合你公司的风控SOP,欢迎私信我。不收费,只帮你把账算清楚。

风控不是成本,是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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